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公天代表形容方案幼稚 (11/07/2013)

【本報訊】六家公天公司代表楊家基形容電信管理局提出的方案幼稚,又指方案提出由有線電視授權公天公司傳送電視信號毫無法理依據。
 
楊家基指出,即使電視台授權有線公司轉播,有線也未必有權再授權給公天,所以當局提出的方案首先已欠缺法理依據,而且,方案將接收電視訊號的權利全部授予有線也不合理,因大氣電波屬於公共的,沒有版權的,接收不會犯法,所以根本無需授權,公天公司都可以自行接收,而無需多此一舉交由有線授權,因此他覺得有關方案幼稚。
 
楊家基也提醒政府依法執行中級法院的判決,就是依照澳門本身的無線電法去做,以及釐清有線合約中的權限,公開給市民知道。切勿違法規行中院判決,否則執行中途才發現違法就自找麻煩。
 
他又重申,公天只是接收電視訊號而非轉播,不存在非法情況,今次若與政府及有線合作,公天便是出賣市民,若政府認為公天公司的服務屬非法、或需向有線電視付費轉播電視訊號,將立即結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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