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仇:澳變警察城市 (02/07/2013)


【本報訊】時常站出來抗議社會不公義的大學副教授仇國平,前晚在主教山跨過警方鬆懈的防線後,同樣被拘捕。他表示,自己沒有使用暴力、武器,警方卻使用過多人力和暴力把他壓在地上,這明顯是濫權,另外,警方提出的控罪,更是製造白色恐怖。對於警方硬指「散步」是「遊行」,仇國平認為,澳門已成為警察城市,已不是法治之區。

稱從缺口跨過防線沒觸碰警員

前晚,有意前往主教山西望洋公園「散步、乘涼」的大學副教授仇國平,同樣被警方拘捕。他憶述,當時是在一個缺口跨過警方鬆懈防線,沒有接觸任何警員,卻被多名警員強壓在地上,導致手部受傷,長褲破穿,「這是明顯的濫權,因為,我基本上沒有任何暴力行為,亦沒有任何利器、武器,亦沒有任何搏擊的技術,警方要使用這麼多人力和暴力對待我,實在於理不合」。

仇國平當場詢問警員依照甚麼法律來拘捕他,卻得不到回應,被帶返警署後四小時,警方才提出檢訴的罪名: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等。對此,他感到詫異,並認為警方的手法是製造白色恐怖。

雖然,「6.30 全民倒陳大遊行」的主辦團體在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宣布遊行結束後,仇國平等人就地放下標語、揚聲器等物件後,才步行前往主教山西望洋公園,但是,警方仍認為遊行是繼續,仍定性相關市民仍是遊行人士。

警分不清示威與步行?

「在沒有橫額,沒有揚聲器,也沒有口號的情況下,我想請問治安警因甚麼原因,把市民前往西望洋公園定義為遊行呢?」仇國平指出,「示威」和「步行」是有分別的,前者對公眾是有影響的。

隨意限制人身自由侵人權

仇國平稱:「警方需要清楚定義,『示威』才可 (合理合法) 干預,其他不是示威的『步行』,是不能干預的,這是基本的人權。如果,警方隨意把一些公民的自由活動,如:把『步行』視為『示威』,從而強烈干預,硬指對方沒有申請,並定性違法,甚至作出拘捕及檢控。我覺得,澳門真的變成警察城市,而不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法治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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