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請放過西灣湖 (27/12/2011)



行政長官崔世安前往北京述職,他上任兩年來,坊間的批評著實不少。回看他的施政有多個特色,其中一個就是利用施政報告來打造「既定事實」,然後,看似開明地花費一大筆公帑諮詢市民,手段充分體現了「行政主導」,不過,在很多人眼中,那其實是「行政霸權」。

首推的例子當然是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本報澳聞組編採人員日前向指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三個月,未有廣泛公開諮詢業界,便在二O一O年 (三月) 的首份施政報告啟動修法行徑如同『受新聞界監督』的政府主導業界專業運作,令新聞自由受到威脅,實不恰當。」

另一個例子是西灣湖綜合旅遊項目,崔世安在二O一O年 (十一月) 的第二份施政報告寫道:「在廣泛聽取意見和經過分析評估後,政府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為試點,通過優化相關設施並以公開競投的方式,將其發展成為以本澳特色飲食為主題,包括手信和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

於是,民政總署在今年十一月依從「長官意志」,就西灣湖綜合旅遊項目展開諮詢,為期僅一個月。事實上,市民只能在既定的框框內提些意見,政府聽或不聽,改或不改已不太重要,反正,民署在十一月二十日的新聞稿也沒有提及日後會否公開所有意見。再者,市民根本難以推翻在西灣湖設夜市的決定?

崔世安在施政報告中輕描淡寫:「在廣泛聽取意見和經過分析評估後,政府建議……」。由於,宏觀的施政報告不能為個別項目著墨太多,故此,可以理解他為何不交代:聽了誰的意見後,分析評估了甚麼數據後,才選擇西灣湖。所以,惟有寄望民政總署會進一步交代。

結果,民署推出的「諮詢秀」同樣沒有詳細公布選址的詳細理據,僅說:「西灣湖擁有優美湖景及較寬闊空間,憑藉湖岸的自然環境,具條件成為重要的旅遊項目。」究竟,除了西灣湖還有那些地點曾是考慮之列,當局按照甚麼標準作決定等資料卻不被披露,市民蒙在鼓裡。這就是「陽光政府」應有的所為嗎?

事實上,上月已有議員在立法會質疑選址是否適當。筆者認為,西灣湖維持現狀是最合宜的,因為,那是一個難得的幽靜、清雅、閒適環境,景色優美,已是散步、閒聚、運動、談心等的好地方。固定型或常態型夜市與西灣湖根本是互不相容的,將來的夜市,或是無人問津,場面冷清,否則,越熱鬧越烏煙瘴氣,越破壞原本的氛圍和環境。

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落實不是把每一寸優質的土地都用來發展得熱熱鬧鬧,宜居城市更需要為本澳居民預留憩息的地方。何必偏偏選中西灣湖呢?回看施政報告的行文,原來西灣湖僅是「試點」而已,換言之是「實驗室的白老鼠」,想起都令人心寒:「崔特首,求你放過西灣湖!」

雷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