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有關當局批出十幅舊西洋墳場永久墓地,當中被指有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父親墓地,和司長辦公室人員所受益,涉以權謀私事件,陳麗敏昨晚以她和家人的名義,向傳媒發出信函,司長指其父親所葬的墓地,是在回歸前已獲批給作永久墓地,並非上述十幅墓地之一,與事件無任何關連。
回歸前已獲批
該信函內容稱,陳麗敏父親在一九九六年去世,而陳麗敏的母親在回歸前,是向當時澳門市政廳提出申請下葬墓地,並於回歸前獲批作永久墓地,因此其父親的墓地並非於回歸後──即於二零零一年經澳門臨時市政局批出的十幅土地之一。
有關批出十幅舊西洋墳場永久墓地事件,近日在社會上被廣泛討論、批評,指事件涉及以權謀私,廉署亦就事件發出公布,介入調查,並對相關部門文件作出跟進調查。
未提何原因獲澳葡批永久
據悉;在澳葡時代,一般公眾人物甚或高級官員,其本人或家屬都難以獲當局批給永久墓地,澳葡只會向一些曾為本地區作出重大貢獻的人物,或是有英勇事績的英雄人物,才會批給永久墓地。而在有關陳麗敏和他家人的名義信函中,未有提及澳葡當局因何種理由,向陳家批給永久墓地,讓公眾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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