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學社籲撤第四條 趕走魔鬼 (04/08/2010)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就《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向立法會遞信,新澳門學社憂慮第四條會令傳媒更多自我審查,又指出,官員利用公帑對其進行侮辱的市民展開訴訟即使不能入罪,也會對市民心理造成壓力,希望刪除第四條條文。

新澳門學社一行多人,昨早到立法會遞信(見圖),其中兩名學社成員打扮成魔鬼,喻意「惡魔在細節中」,指第四條條文不單為公務人員起訴時提供司法援助,更容許公職人員以公帑控告市民,對市民和傳媒言論自由造成威脅,有可能因侮辱政府官員而惹上官非,憂慮條文會令傳媒更加自我審查。又指出,官員利用公帑對其進行侮辱的市民展開訴訟即使不能入罪,也會對市民心理造成壓力,影響社會、傳媒言論自由。

新澳門學社稱,雖然特首和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再強調,現有法律對言論自由有足夠保障,但社會是需要法律的保障,而非官員口頭承諾,希望刪除第四條條文,釋除社會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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