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

官員都替發展商說話 (05/04/2013)


【本報訊】政府宣稱一幅九澳長期閒置的租用地,由工業用途變成發展住宅項目,官員起初解釋,那是澳葡政府批准的,之後又表示,那仍是工業用地,未有公布可以興建住宅的批示,更反問:遲遲不發展能否怪責發展商。議員區錦新認為,官員始終站在發展商的立場,樣樣偏袒發展商。他提醒,轉換土地用途涉及龐大利益,官員的決定權可能很昂貴,相關程序足可成為貪腐溫床。

政府在傳媒查詢後宣稱:路環九澳閒置逾二十年的批租地,由工業用途改為興建住宅。工務局起初指出,澳葡政府已經批准改變用途,在多番追問後,該局局長賈利安表示,那地段現階段仍是工業用途,仍未公布批准改變用途的批示。他又反問:相關發展商多次配合政府修改計劃,能否怪責他們長年閒置土地?

昨日,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稱:「我現在不能夠確定官員講大話。但是,很明顯,由第一次回應到第二次回應,我們的官員不是站在政府的立場,不是站在市民的立場,而是站在發展商的立場,樣樣都偏袒發展商,令人覺得發展商的行為是合理的。」

區錦新:為發展商開脫有官商勾結嫌

把土地長期閒置歸因於政府遲遲未完成審批程序,區錦新認為,官員採取了「攬哂上身」的手法,是為發展商開脫,更令社會覺得官商勾結的存在。他提醒,「當可以隨意批准轉換土地用途時,中間的利益是很大的,這個決定權可能很貴的,這就是貪腐溫床。」

區錦新認為,官員現在是「隨口噏」,政府應該公布澳葡政府批准改變用途的文件。就算出示了相關文件,但是,政府至今仍未公布批示,所以,已經批准轉換土地用途的說法,是欠缺法理依據的。他指出,獲批土地後長時間不發展,已經違反合約,政府完全有理宣布合約失效,並且收回土地。

九澳租批地不能接受改用途

立法會現正審議《城市規劃法》,這法律可望在八月中旬前獲得通過,之後,路環極可能是綠化保護區,不可能准許興建很多住宅。區錦新認為,九澳租批地的發展商和政府是「趕尾班車」,但是,從合約和公益的角度,絕不能接受政府批准改變土地用途。他表示,政府也要公布當局現正審核多少過路環的建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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