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原來仍未發批示 九澳兩地改用途 (04/04/2013)



【本報訊】九澳工業用地被閒置逾二十年,工務局上月聲稱:澳葡政府已批准該土地改為住宅用途。但是,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昨日終於表示,那幅土地現階段是工業用途,政府仍未發出批准改變用途的批示,因為,相關審批程序仍未完成。他也證實,另一幅也是閒置逾二十年的九澳工業地,其承批人最近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用來發展住宅項目。

上月二十七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回覆傳媒時表示,路環九澳閒置逾二十年的土地,其用途原是工業。回歸之前,澳葡政府的政務司批准更改為住宅用途。前日,該局局長賈利安也重覆以上答案,不過,記者查詢政府批准更改用途的批示編號,經過三小時,該局未能提供答案。

昨日,賈利安終於表示,那幅土地現階段仍是工業用途,政府未發出改變用途的批示。為何特區政府宣聲澳葡政府批准改變用途?他解釋,當年,首先是承批公司申請改變用途,澳葡政府表示可以改變用途後,申請人便提交新的發展方案,政府便啟動審批程序,但是,至今仍未完成。

他表示,九澳將有隧道及基建,政府需要那幅租用地的發展商配合,對方也「無數次」修改圖則,期間,政府也要求發展商提供很多資料。他補充:「前政府已經同意修改合同,用來興建別墅,我們都是跟進中。這個個案都是回歸後,於二OO三年、二OO四年我們已經開始跟進到現在。」

賈利安稱:「前政府已經核准、批准修改用途,為何遲遲批不出?這怪責誰?是否怪責發展商?對方可以提出很大的理由:局長,我不是想拖慢的,回歸後,我已經與特區政府配合,已經遞交無數次的圖則,已經按政府的要求修改,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在九澳做好基建。這樣,能否怪責發展商不想發展呢?」記者追問:「不怪責發展商,是否怪責政府?」賈說:「我們誰也不怪責,我們怪責事實。」

賈局回應﹕市民與發展商 利益都需維護

記者又問:「為何私人項目可以隨意更改用途?對於土地資源的管理,你們是否對得起澳門人?」賈說:「私人項目都要按照城規所訂定的用途來發展的。」記者再問:「城規究竟維護建築商或市民的利益?」賈答:「城規部門需要維護兩方面,需要維護發展商,亦都需要維護市民,要取得平衡。」

至於,另一幅位於九澳閒置逾二十年的、原是工業用途的土地,工務局早前回覆:「二O一O年,承批人按政府於二OO八年批出的街道準線圖遞交計劃,發展住宅項目,局方正跟進有關個案。」賈利安昨日證實:「(承批人) 最近才申請 (改變用途)。」

路環九澳兩幅逾二十年不發展的租用地,是否在政府跟進的閒置土地名單內?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由於涉及法律問題,不會公布個別個案。記者向他說:「公眾是很關心土地的。」劉答:「明白,明白,明白。」他重申,政府將嚴格處理每幅閒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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