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陳麗靜公開始末 (16/10/2010)

【本報訊】早前,行政長官委任的澳廣視策略發展小組直指澳廣視問題多多,話音未落,該小組的報告公布不足一個星期,澳廣視新聞總監譚啟鴻突以書面公開回應,澳廣視記者陳麗靜接受調查及被停職的原因。陳麗靜昨午會見傳媒,認為新聞總監對她的指控是不應成立的。

澳廣視高層指控女記者陳麗靜,在未有知會的情況下,對受訪者進行手提電話錄音,並將部份對話錄音內容剪輯,播出於一則新聞報導中。陳麗靜表示:「事件的始末並不如指控中所說的」。

陳麗靜指出,八月廿二日,她按照澳廣視的安排到太平工業大廈,採訪一宗居民懷疑道教法師聯誼會會址設有骨灰龕的示威。當時,她考慮到對新聞事件應要平衡處理:被質疑的一方應有解釋或申辯的機會。所以,她向該會求證居民的指控是否屬實。但當時在會址輪值的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澳門。

陳麗靜表明是澳廣視記者,期望採訪該會負責人。當值人員表示要先聯絡代表,她留下名片及公司手機號碼,以便一旦聯絡上,可進行電話訪問,煩請該名代表致電給記者。

徐德明主動致電接受訪問

及後,該會秘書長徐德明致電陳麗靜,她表明自己是澳廣視記者,期望跟他做訪問,就有居民質疑聯誼會會址設有骨灰龕而發起示威,問他是否打算代表聯誼會作出回應。當時,徐德明明確表示要回應,所以,陳麗靜理解為接著的對話內容,已經認可作為在報道中使用,於是將對話錄音並作新聞報道之用。

傳媒慣常工作卻被指非法錄音

陳麗靜表示,那亦是「傳媒慣常用的工作模式之一」,沒想到事後被指非法錄音採訪。她認為過程中可能存在技術問題,也有考慮不周之處。另一方面,徐德明在九月下旬的一個公開場合,向十多名記者表明,他沒有就那宗新聞報道作出任何投訴。因此,陳麗靜認為,澳廣視對她的「指控不應成立」。

澳廣視高層也指控陳麗靜,偷錄她與兩名上司在八月三十一日的內部工作會議對話內容。陳表示,她在當日收到最新的工作更表,發覺工作編排出現新變化,被安排整月專門做特輯節目,而不是慣常每位本地新聞組記者每月只會編排三至五日的「特輯更」。

那種整個月都作「特輯更」的安排,在澳廣視從來沒有出現過。之前,其上司也沒有提過會有這種異於慣常的安排,於是,她向總編輯查詢。總編輯帶她與總監譚啟鴻閉門進行三人工作會議。

當時,陳麗靜甚感憂慮,由於在較早前澳廣視策略發展工作小組公開收集員工意見的會議上,她曾提出新聞部的管理問題。隨後,她感到上司對她的態度明顯有所不同,而被編排整月的特輯更便是徵兆。

與高層會面錄音乃自我保護從沒公開

情急之下,她擔心在沒有白紙黑字紀錄下,將來會出現不必要的爭拗,令她不利,於是「採取了認為可以自保的舉措」,進行錄音。陳麗靜強調,當日工作會議的對話內容,她「從沒有向任人提及或公開」,因此不理解澳廣視高層的指控。

上載公司電腦私人資料夾

此外,澳廣視高層指控她把那次內部會議錄音上載到公司的中央電腦處理器。陳麗靜指出,公司每位同事於中央電腦處理器內都有建立私人的資料夾,而且,她早已將整個資料夾刪除。所以,對於有關指控,暫時仍然不明所以,相信是誤會一場。

不滿未有調查結果公開損名聲

陳麗靜指出,「在公司內部紀律程序的初步調查均未有公佈結果之際,就以公司名義發出聲明,並以全名公開,對本人作出兩項嚴重指控,此已對本人的聲譽構成傷害,考慮到事件已經引起家人及朋友們的擔心」,故決定作出回應。

傳協:密切注意事態發展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表聲明,該會致力爭取新聞採訪空間,維護記者的正當權利,因此,定會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該會相信事件本是工作程序的處理問題,透過溝通和給予當事人適當指導,可以得到解決,避免出現現時的情況。該會認為,對於有理想和熱誠的年輕記者,應該得到更多支持,無論是社會或媒體負責人,理應給予年輕記者一個更寬容的環境,讓他們踏實地成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