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區錦新有回應 (19/10/2011)

【本報訊】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向紀監會提出批評和質疑,卻被兩位委任和一位間選議員 (三人也是紀監會成員) 在立法會直指有關言論誤導市民,可能有損紀監會公信力、打擊警員士氣。區錦新認為,以往只有警方自認其濫權手段是合法,三名議員昨日「理直氣壯」的言論,可能令警方更覺得自己沒有問題的。

由特首委任的立法會議員徐偉坤、黃顯輝,聯同間接選舉議員歐安利在昨日的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直指另一議員批評紀監會的言論誤導市民,可能有損紀監會的公信力和打擊警員的士氣。值得注意的是,那三位議員同樣獲得特首委任為現時的紀監會成員。

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在三個星期前表示,有市民向紀監會投訴警員後,反而不斷受到騷擾:警方引用法例,在兩星期內四、五次拘留那市民五個多小時核實身份。上週初,紀監會罕有地發出新聞稿回應,僅詳列警方的報告,且提出未發現存在違法或違規等結論。區錦新也批評那回應草率。(本報十月十五日報道)

他指出,根據「刑法典」二百三十三條,警方有權扣留市民不超過六小時來核實身份,但是,那法律應是針對兩種人:拒絕或沒有能力 (如:醉酒) 表露身份。他昨晚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指出,將那法例擴展到任何人,以往只有警方認為是合法的,現時,連紀監會也認同警方的手段。

區錦新認為,三名議員昨日「理直氣壯」地在立法會對他提出質疑,可能令警方更覺得自己將那法律應用於任何人是沒有問題的。將來,不只是示威人士、派單張人士等,任何人都可能受到警方的同樣對待。他表示,隨後會致函紀監會質疑其決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