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新聞屬專業 抽選市民看資料答問修兩新聞法民調受疑 (17/10/2011)



【本報訊】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研究項目將於下週展開,當中涉及新聞自由和媒介自我審查等具爭議性議題。市民能否透過一份資料和數小時的討論答問,深入了解新聞專業運作對新聞自由的影響?受政府委託的研究機構表示,將要展開的公開、透明、科學調查方式更能找到市民的聲音,可彌補傳統調研 (只進行電話訪問) 的缺陷。是次調查網站:http://dpmacao.org。

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聯同三個學術機構組成研究團隊,接受特區政府新聞局委託,展開「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研究團隊表示,首先會探究兩法中關於監管機構的條文,其次研究具爭議性議題:新聞自由及媒介自我審查、新媒體的對待原則等。

將要展開的名為「商議式民意調查」有別於傳統民調方式。研究團隊將下星期進行電話抽樣問卷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訪問二千名年滿十八歲的本澳居民。之後,從那二千人中隨機抽出三百名市民,他們將得到一份含有正反意見的「平衡資料」,並在一整天的小組討論及大組問答環節前後填寫問卷。

昨午,研究團隊舉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出,新聞是一門專業,大學的新聞課程為期四年,若非資深的從業員,也不一定準確掌握涉及新聞自由等敏感議題的運作細節。市民單單看一份「平衡資料」,參與多個小時的「討論和答問」,是否足夠深入認識涉及專業的問題,從而發表影響深遠的意見?

強調商議式可補傳統民調不足「我相信沒有人敢說足夠,因為那些是永恆的議題。」易研方案總監張榮顯表示,將要展開的公開、透明、科學調查方式更能找到市民的聲音,可彌補傳統調研 (只進行電話訪問) 的缺陷。他指出,現時沒有修法的立場,有待得出調研結果後,便可知道市民和業界認為將來要否或如何修改兩法。

得出民調結果後進行修法,看來是民意主導或牽著專業,這是否恰當呢?這類涉及專業運作的議題,有否需要進行民意調查?張榮顯稱:「我們都是看標書,標書需要做一個民意調查,我們認為這個方法能夠解決問題。至於,你說是否行內,我們是當它做一個很重要的公共議題來處理。」

對於修改法例涉及新聞專業運作模式,新聞局決定招標展開民意調查,又是否恰當呢?也是傳播系教授的張榮顯稱:「所以,我們的方法不是單純的民意調查,這是一個運動,一個活動,它牽涉很多環節,包括一個充足的平衡資料,包括他們有機會與其他不認識的人討論一個話題。」

是次調查數據的另一來源是新聞業界的商議,本澳新聞工作者傾向放寬或收緊新聞空間,對結果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得出變相損害新聞自由的共識。記者請張榮顯對本澳的新聞自由作出評分,他說:「我們研究團隊不宜作評價,因為,這樣會引導公眾,或者令我們的方向有偏頗。」

鍾庭耀﹕要有足夠代表性

此外,澳門電視台報道,昨日來澳出席「商議式民意調查」工作坊的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強調,市民抽樣過程,必須科學和隨機,討論的內容亦一定要,有足夠代表性、平衡性和深度,而研究機構和委托單位,亦應該尊重研究的獨立自主,不要指指點點。

鍾庭耀特別提到,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調研涉及言論自由,在傳統政治文化背景下,市民的認識和接受程度是如何,都應該了解,他建議除了具體介紹有關法例,亦可更全面宏觀地,探討社會對新聞自由,及媒體表現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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