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紀監會回應市民投訴遭警騷擾事 (14/10/2011)

【特訊】就較早前有議員公開表示指有市民向紀監會投訴後而遭警方不斷騷擾一事,由於指控內容非常嚴重,「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下稱「紀監會」)對此指控深表關注並立即跟進。

經紀監會對事件作深入了解後,發現紀監會成立至今只接獲一宗類似投訴,故紀監會相信上述議員所指的是一名曾於本年8月23日及26日前紀監會投訴的人士,分別就警員執法問題及聲稱投訴後受到警方針對而作出之投訴。根據治安警察局就紀監會8月24日及29日查詢的回覆,紀監會綜合各方面的資料後發現,投訴人因多次涉嫌將提供色情按摩服務的宣傳單張棄置於公眾地方,先後被當值警員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票控以及帶署調查,紀監會未發現有證據顯示該局人員在處理上述事宜的過程中出現違法或違規之情況,此外由於當事人被票控後仍繼續作出相關行為,故警方對違例行為作出必要的跟進,當中不涉及向紀監會投訴後而遭警方不斷騷擾的情況。

在此再次重申,作為保安體系以外的外部監察機關,紀監會一直依法履行其監督職責,奉行合法、公正、無私及客觀等標準,致力保障市民的基本權利及提升警務工作的質素,而紀監會亦歡迎任何人士前往舉報及提供資料。對於有個別人士在未弄清事實之前而發表失實的言論,本委員會對此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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