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

記者問仇國平遭提起紀律程序事 澳大終回覆:不宜作評論 (09/04/2014)

四月一日,新澳門學社理事長、澳門大學校友周庭希致函澳門大學校長趙偉,關注該校副教授、高調參與社會行動的仇國平被提起紀律程序的最新情況。周庭希稱:「有傳聞指,對仇國平副教授提出紀律程序的時限已過。根據相關的行政程序,有關的紀律程序應被宣判無效。」

同日,本報記者去函澳門大學傳訊部新聞專員,查詢以下問題:一) 按照大學的規章,紀律程序應在多少天內完成?二) 仇國平副教授的紀律程序是否已經完成?三) 若未完成的話,原因何在?現在是否已超過規章所定的調查期限? 四)最終,校方會否公布調查結果?

可惜,直至四月四日中午,上述的新聞專員完全沒有回應,本報記者再發函,內容如下:「本人於四月一日下午傳送電郵給 閣下,查詢關於仇國平副教授的紀律程序問題,昨日也兩次致電聯絡閣下,但是,至今仍未得到回覆,連簡答已收到電郵的訊息也沒有。對於這種沒有基本責任和禮貌的處理手法,本人深感遺憾。對於接受公帑營運的大學,竟有這種表現,深感意外和不滿。」

事隔三個多小時,本報記者終於收到澳門大學的回覆,內容如下:「就 閣下的查詢,基於紀律程序的保密原則和當事人的權益保障,也為了確保紀律委員會在不受外界壓力下公平公正地作出決定,澳大對正在進行中的紀律程序不宜作任何評論。」

對於澳門大學的新聞專員表現和官方回覆,讀者可自行評價,但是,質疑和憂慮隨之而起:對仇國平提起紀律調查的真正原因,是否與政治打壓有關?這項調查是否具有正當性?程序是否公平公正?結論能否符合國際認同的現代大學理念及價值?最終會否向社會交代?

本報記者 疋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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