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善豐啟示錄 (07/04/2014)

二O一二年,善豐花園的支柱爆裂,居民被政府強迫疏散至今,已超過一萬三千小時,仍未得到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案。小業主批評特首向市民「講大話」、官員帶苦主「遊花園」。今年的三月二十三日,他們在如同「廢物」的大廈對向道路,僅僅紥營三十小時抗爭,卻在多方壓力下撤離。

甚麼壓力呢?官員重申:澳門是法治之區;警方宣示:若不離開便構成違令罪;傳媒報道:霸路打擾居民日常出行。究竟,澳門人聽過「非暴力直接行動」嗎?聽過不是來自統治者的「法治」論述嗎?始終要叩問的是:在高牆與雞蛋之間,在無辜的弱者與無能的強權之間,澳門人選擇了甚麼?

曾到紥營現場了解情況的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認為,每一個人都要守法,但是,問題在於每個法律及其制度均有陋弊,若它們已不能伸張正義,甚至維護社會不公,公民使用不守法的方式抗爭,是可理解的。例如:當整個南非制度是維持種族隔離時,守法已不能改變這種不公義情況。

仇國平指出,一些有財有勢的人,不單可以利用法律,甚至可以影響法律的制定,他們當然不用抗爭。然而,處於弱勢的普羅小市民不能、不懂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所以,不得不透過抗爭,引起社會關注,甚至影響相關人士,如官員的處理手法和速度。

據仇國平了解,過去一年多,善豐花園小業主難以透過法律取回公道,他們才用公民抗命的方式抗爭,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當然,若純是為了私人利益,便難以把小業主的抗爭行動與公民抗命完全對等,不過,他問:「善豐花園事件是否唯一的或最後的?現在已暴露了樓宇的建築和拆卸監管的問題,這便關乎公共利益。至於,小業主是否有這想法,我未與他們接觸,現時難以評論。」

「抗爭,不能不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仇國平指出,就算是合法的活動也會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例如:大賽車、百萬行、拉丁城區大巡遊、國慶長跑等。看來,政府和執政聯盟接受的、對其有利的活動,就算影響日常生活都可進行,否則,就算苦主的抗爭行動是可理解的,也會受到各方大肆批評和阻撓。

大多數澳門居民關心貼身利益,如:子女上學是否方便等,卻不太關心公共利益、社會公義等;善豐花園小業主佔路紥營令其他市民產生負面觀感,這是可以明白的。不過,仇國平提醒,這樣長此下去的話,若由下而上的抗爭完全得不到市民的接受,社會將缺少了改進的推動力。仇國平坦言:「一些弱勢社群無可奈何,惟有用抗爭來表達意見,他們已經很慘了,大家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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