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公職局昨晚發出簡單的說明資料,堅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地產商主場的都市更新委員會的社會人士委員沒超額兼任情況,力挽崔世安沒違反政治承諾。惟經翻查政府公報,涉事委員相關超額委任理應任期未滿、委員會仍運作,他們如何「被除名」則不見解釋。
論盡傳媒前日揭發由地產商主場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內部份人兼任超過三個諮詢組織,直指行政長官崔世安違反政治承諾如「食生菜」。涉及的包括建置商會理事長Paulo Tse(謝思訓)已兼任公共房屋事務委員、公務人員薪評議會成員、城市規劃委員、經濟發展委員;旅遊業議會理事長胡景光兼任旅遊發展委員、會展業發展委員、民署諮詢委員;律師石立炘兼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物流業發展委員、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
雖然報導矛頭直指特首,但終還是降至局級回應,由行政公職局於晚上約九時發出一百多字的「諮詢組織的資料說明」,如容如下:「3月2日《澳門特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第5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社會人士為“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根據行政公職局對諮詢組織的跟進資料,上述社會人士出任諮詢組織的數目,與行政長官提出最多可同時出任3個諮詢組織的要求相符,詳細資料見附表。」
該附表列出二十一名都更委出任諮詢組織的情況。當中遭指「超額」最多的謝思訓只出任城規委員和經濟發展委員,「不見」其餘兩職。惟根據公布資料,謝才於今年一月以中總代表獲崔委任為公務人員薪評議會成員兩年,而三年一任的公共房屋事務委員則於一三年五月續任了,這兩諮詢組織至今仍「在生」,也未見公布有涉及的替代委任或中止委任。
至於胡景光和石立炘,則分別「失去」了會展業發展委員和物流業發展委員前者任期應至今年八月,後者則至今年九月,同樣沒有任何正規公布。要補充的是,網上的政府各諮詢組織專頁(http://www.gov.mo/Comissoes/List.aspx)裡所載的各個成員名單,於昨晚已找不到這些涉嫌「超額」的名字。
都更委其餘共出任三個諮詢組織的有李國豪、吳在權、余健楚、姚偉彬、陳澤武、葉兆佳,而兩個的有林宇滔、黃中原、黃承發、鍾小健、鄺玉球。
Paulo Tse變回謝思訓
值得一提的是,官方附表中將原委員名單葡文名「Paulo Tse」歸中,變回中文名「謝思訓」。政府當初在一份中文批示上用外界較少認識的「Paulo Tse」而非「謝思訓」一名原因是甚麼?是有人刻意操作?還是「技術性錯誤」?則不得而知,官方也不解釋。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謝思訓身兼五諮委 媒體指崔違反自己政治承諾 (08/03/2016)
【特訊】據《論盡媒體》報道:2016年3月2日公佈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名單,因地產商背景成員佔大多數,被社會廣泛批評為地產黨主導,是赤裸裸的官商一體,連遮羞布都懶得再掛上。
然而,讓人覺得突兀的是,在該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名單中,有一位叫“Paulo Tse”的人士,Tse是中文「謝」的譯音,顯然這是位華裔人士。既然是華人,為何不比照名單中其他華裔澳門人一樣,刊登中文姓名?
要知道,在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行政長官批示,內容是嚴肅的、經過各方仔細推敲,形式具特定規範,但為何偏偏這位謝姓澳門人要用譯音,而不敢刊出其中文姓名?不查不知,一查果然大有文章。原來此位Paulo Tse正是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是澳門地產商界代表人物。
壟斷諮委會 製造「民意」支持
耐人尋味的是,崔世安才剛在2016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為推進諮詢組織重組整合,拓寬居民參與公共政策渠道,承諾會對社會人士出任諮詢委員的數量及任期設上限。而且,2015年11月18日崔世安到立法會解答議員提問,當黃顯輝議員問及規範諮詢組織成員進度時,崔世安明確回應指今屆政府經研究後,為避免重疊,提高成效,將規定所有諮詢組織每屆任期2至3年,民間代表可連任2至3屆,但最長不可超過6年,同時還強調不可同時兼任多於3個諮詢組織。
政治承諾當食生菜!
崔在2015年11月18日才在議會殿堂公開表明社會人士不可同時兼任多於3個諮詢組織,殊不知2個月後的2016年1月15日,卻透過第2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Paulo Tse”為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成員。這還不止,又在緊隨的2016年3月2日再委任“Paulo Tse”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更突兀的是,上述兩項委任在行政長官批示的名單中,都不像過往用中文本名“謝思訓”,而是刻意用葡文Paulo Tse,而時間點上,正正是崔世安在立法會作出政治承諾之後。澳門無人?都更會多人身兼4、5公職
根據公開的資料顯示(下表),崔世安前後已分別用“謝思訓”及“Paulo Tse”兩個名委任謝多達5個諮詢機構。崔在立法會承諾社會人士不可同時兼任多於3個諮詢組織之前,委任批示都用謝的中文姓名,在作出承諾之後,委任批示卻刻意改用謝的葡文姓名,尤其在涉及重大利益、社會批評被地產黨主導的都市更新委員會。當然,還不止如此,崔還違反承諾委任胡景光及石立炘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
遮遮掩掩 用葡文名過骨
必須指出的是,崔世安作為特區最高行政首長,是全澳公務人員及整個社會的榜樣,本應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諾,尤其在立法會議事殿堂向全體社會作出的莊嚴政治承諾。可是,崔竟在批示中將“謝思訓”換成“Paulo Tse”,承諾前用社會熟悉的中文名,承諾後卻馬上用鮮有人熟悉的葡文名,不知是否意圖讓不熟悉情況的市民誤以為是兩名不同人士,如此拙劣戲碼,企圖遮遮掩掩逃避社會視線。假如這些委任是光明正大,是為了廣大社會利益為出發點,為何需用如此低劣的手段?
然而,讓人覺得突兀的是,在該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名單中,有一位叫“Paulo Tse”的人士,Tse是中文「謝」的譯音,顯然這是位華裔人士。既然是華人,為何不比照名單中其他華裔澳門人一樣,刊登中文姓名?
要知道,在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行政長官批示,內容是嚴肅的、經過各方仔細推敲,形式具特定規範,但為何偏偏這位謝姓澳門人要用譯音,而不敢刊出其中文姓名?不查不知,一查果然大有文章。原來此位Paulo Tse正是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是澳門地產商界代表人物。
壟斷諮委會 製造「民意」支持
耐人尋味的是,崔世安才剛在2016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為推進諮詢組織重組整合,拓寬居民參與公共政策渠道,承諾會對社會人士出任諮詢委員的數量及任期設上限。而且,2015年11月18日崔世安到立法會解答議員提問,當黃顯輝議員問及規範諮詢組織成員進度時,崔世安明確回應指今屆政府經研究後,為避免重疊,提高成效,將規定所有諮詢組織每屆任期2至3年,民間代表可連任2至3屆,但最長不可超過6年,同時還強調不可同時兼任多於3個諮詢組織。
政治承諾當食生菜!
崔在2015年11月18日才在議會殿堂公開表明社會人士不可同時兼任多於3個諮詢組織,殊不知2個月後的2016年1月15日,卻透過第2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Paulo Tse”為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成員。這還不止,又在緊隨的2016年3月2日再委任“Paulo Tse”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更突兀的是,上述兩項委任在行政長官批示的名單中,都不像過往用中文本名“謝思訓”,而是刻意用葡文Paulo Tse,而時間點上,正正是崔世安在立法會作出政治承諾之後。澳門無人?都更會多人身兼4、5公職
根據公開的資料顯示(下表),崔世安前後已分別用“謝思訓”及“Paulo Tse”兩個名委任謝多達5個諮詢機構。崔在立法會承諾社會人士不可同時兼任多於3個諮詢組織之前,委任批示都用謝的中文姓名,在作出承諾之後,委任批示卻刻意改用謝的葡文姓名,尤其在涉及重大利益、社會批評被地產黨主導的都市更新委員會。當然,還不止如此,崔還違反承諾委任胡景光及石立炘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
遮遮掩掩 用葡文名過骨
必須指出的是,崔世安作為特區最高行政首長,是全澳公務人員及整個社會的榜樣,本應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諾,尤其在立法會議事殿堂向全體社會作出的莊嚴政治承諾。可是,崔竟在批示中將“謝思訓”換成“Paulo Tse”,承諾前用社會熟悉的中文名,承諾後卻馬上用鮮有人熟悉的葡文名,不知是否意圖讓不熟悉情況的市民誤以為是兩名不同人士,如此拙劣戲碼,企圖遮遮掩掩逃避社會視線。假如這些委任是光明正大,是為了廣大社會利益為出發點,為何需用如此低劣的手段?
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
都更會地產商把持 市民質疑為社會做過啲乜? (07/03/2016)
【本報訊】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名單千呼萬喚始出來,有七人來自地產業界。有市民憂慮,地產或商界委員只為自己利益考量,海一居及疊石塘山超高樓事件,令市民質疑商人有為社會做過什麼。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及建築師協會理事長、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黃中原認為,委員會非決策性機構,只屬諮詢性質,最重要是委員意見的表達。
事時節目「澳門論壇」昨邀請城規會委員梁竟成、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林宇滔、黃中原,探討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組成及日後工作方向。
林宇滔透露,委員會收到開會通知,議程為討論未來工作方向。他指,過去舊區重整委員會在探討舊區重整上已花了十年時間,認為未來都市更新委員會可以在舊區重整工作上,以過去爭拗較少,較易解決的工作先行先試,啟動工作。梁竟成認為,可以參考居民自發重建項目的成功案例,將支持重建比例戶數降低及提高稅項優惠。黃中原認為,可以先選擇祐漢急待重建的一幢項目先行先試,讓居民看見項目重建已啟動,增加居民信心。
都市更新非單純重建
梁竟成又指,城規會工作中只討論規劃條件圖,委員也曾向政府及委員會主席反映,委員會工作應研究分區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讓項目結合總體城市規劃,不應只討論項目的規劃條件圖。政府透露,今年將會有整體規劃。他認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應結合舊區、新填海區、澳門水域管理等一併考慮。林宇滔補充,應涵概街區發展,從實際環境和居民的需求考慮,並非單純重建,也要考慮樓宇保養維修,社區脈絡、環境優化及文物保育。
委員中有七人來自地產業界。有出席論壇市民對委員會中商界及地產界別人士比例重感憂慮,她指,地產或商界委員只為自己利益考量,海一居及疊石塘山超高樓事件,令市民質疑商人為社會所做的工作。另有市民提出,政府過去在舊區重建工作中,花了十年,已聽夠意見,認為應落實去啟動工作。也有市民希望,政府在都市更新中拿出決心,定下都市更新大方向。
對委員會的組成,林宇滔及黃中原認為,委員會非決策性機構,只屬諮詢性質,最重要是委員意見的表達。林宇滔亦認為,日後可以增加委員會數目,讓更多不同界別人士加入。梁竟成提出,委員會未來應開放、透明,讓市民知悉委員會工作。
事時節目「澳門論壇」昨邀請城規會委員梁竟成、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林宇滔、黃中原,探討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組成及日後工作方向。
林宇滔透露,委員會收到開會通知,議程為討論未來工作方向。他指,過去舊區重整委員會在探討舊區重整上已花了十年時間,認為未來都市更新委員會可以在舊區重整工作上,以過去爭拗較少,較易解決的工作先行先試,啟動工作。梁竟成認為,可以參考居民自發重建項目的成功案例,將支持重建比例戶數降低及提高稅項優惠。黃中原認為,可以先選擇祐漢急待重建的一幢項目先行先試,讓居民看見項目重建已啟動,增加居民信心。
都市更新非單純重建
梁竟成又指,城規會工作中只討論規劃條件圖,委員也曾向政府及委員會主席反映,委員會工作應研究分區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讓項目結合總體城市規劃,不應只討論項目的規劃條件圖。政府透露,今年將會有整體規劃。他認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應結合舊區、新填海區、澳門水域管理等一併考慮。林宇滔補充,應涵概街區發展,從實際環境和居民的需求考慮,並非單純重建,也要考慮樓宇保養維修,社區脈絡、環境優化及文物保育。
委員中有七人來自地產業界。有出席論壇市民對委員會中商界及地產界別人士比例重感憂慮,她指,地產或商界委員只為自己利益考量,海一居及疊石塘山超高樓事件,令市民質疑商人為社會所做的工作。另有市民提出,政府過去在舊區重建工作中,花了十年,已聽夠意見,認為應落實去啟動工作。也有市民希望,政府在都市更新中拿出決心,定下都市更新大方向。
對委員會的組成,林宇滔及黃中原認為,委員會非決策性機構,只屬諮詢性質,最重要是委員意見的表達。林宇滔亦認為,日後可以增加委員會數目,讓更多不同界別人士加入。梁竟成提出,委員會未來應開放、透明,讓市民知悉委員會工作。
2016年3月6日 星期日
【一周關注 (29/02-05/03/2016)】
都更會 地產商主場 (03/03/2016)
https://goo.gl/Cb9HAU
政府有意願•路環可守險 凍結 疊石塘項目 可採『預防措施』(01/03/2016)
https://goo.gl/xFyFoL
負責疊石塘環評報告? 何偉添守口如瓶 (29/02/2016)
https://goo.gl/TN4yto
崔:公開疊石塘項目更多資訊討論 (04/03/2016)
https://goo.gl/n2bEr9
關偉霖:人人講環保食肉唔食? (29/02/2016)
https://goo.gl/RkcZR0
籲政府臨崖勒馬 吳區:愛澳就依法剎停疊石塘項目 (05/03/2016)
https://goo.gl/V2Njqn
疊石塘地段原非白區 當局偷改了應要交代 (05/03/2016)
https://goo.gl/Sf6Ezo
回應疊石塘豪宅項目 黃顯輝:看不到有任何不妥 崔世平:公說公理婆說婆理 (02/03/2016)
https://goo.gl/GkRZ8e
沙圈案結案陳詞 (05/03/2016)
https://goo.gl/qKj7lT
郭昌宇出席動力論壇 重申傳染病大樓得社會共識 (29/02/2016)
https://goo.gl/XCba7j
2016年3月4日 星期五
都更會被質疑地產商主導 崔:名單司長揀 (04/03/2016)
【本報訊】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都市更新委員會,被質疑地產界和商界人士佔多,市民的利益有可能受到損害。昨日,崔世安被記者諮詢後表示,接到運輸工務司司長推薦委員名單後,覺得具有代表性,能夠平衡各方,便予以同意及簽署。
強調都市更新以市民利益為依歸
崔世安指出,委員會是一個諮詢組織,提供意見。將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擔任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擔任副主席。他又表示,都市更新是以市民的利益為依歸,也是本澳發展必經的。政府希望將來有一、兩幅土地來啟動都市更新。
『我城』:都市更新是『社會工程』
昨日,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在社交網站發出帖子,內容如下:
無意過份浪漫化舊區的生活、或濫情地貶賣一切舊區的想像。但是,土地畢竟不是商品,無論是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政府的出發點應該是改善社區環境及居民的心理感知,從而真正地改善人的生活質素,以人為本的社區革新應該是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的核心及根本。因此,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是一項「社會工程」。
然而,都市更新委員會的組成超過一半為發展商 / 地産界別。政府對於舊區的態度及 mindset (心態) 已可從中窺見一二。可以想像,未來的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很有可能更傾向於以經濟效益主導,社區脈絡?社區視覺?在向上發展的高樓之間,我們的下一代還能看見嗎?
最攞命的係,到時候我們面對重整舊區推土機,最有可能架到脖子上的是四個大字:公眾利益。當舊區淪為商品,社會各個階層的人真的會因此受惠嗎?還是讓已經漸漸消逝的鄰里關係進一步崩解。
總括而言,涉及土地資源的整合及再分配,以及一系列的賠償。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追求土地發展的經濟效率無可厚非。但是,當中所謂的經濟效益,不應是主導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的唯一指標。
人,才是主菜。
別把我們的生活當作是地產項目
強調都市更新以市民利益為依歸
崔世安指出,委員會是一個諮詢組織,提供意見。將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擔任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擔任副主席。他又表示,都市更新是以市民的利益為依歸,也是本澳發展必經的。政府希望將來有一、兩幅土地來啟動都市更新。
『我城』:都市更新是『社會工程』
昨日,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在社交網站發出帖子,內容如下:
無意過份浪漫化舊區的生活、或濫情地貶賣一切舊區的想像。但是,土地畢竟不是商品,無論是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政府的出發點應該是改善社區環境及居民的心理感知,從而真正地改善人的生活質素,以人為本的社區革新應該是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的核心及根本。因此,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是一項「社會工程」。
然而,都市更新委員會的組成超過一半為發展商 / 地産界別。政府對於舊區的態度及 mindset (心態) 已可從中窺見一二。可以想像,未來的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很有可能更傾向於以經濟效益主導,社區脈絡?社區視覺?在向上發展的高樓之間,我們的下一代還能看見嗎?
最攞命的係,到時候我們面對重整舊區推土機,最有可能架到脖子上的是四個大字:公眾利益。當舊區淪為商品,社會各個階層的人真的會因此受惠嗎?還是讓已經漸漸消逝的鄰里關係進一步崩解。
總括而言,涉及土地資源的整合及再分配,以及一系列的賠償。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追求土地發展的經濟效率無可厚非。但是,當中所謂的經濟效益,不應是主導舊區重整 / 都市更新的唯一指標。
人,才是主菜。
別把我們的生活當作是地產項目
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都更會地產商主場 (03/03/2016)
昨日,政府公佈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二十一名都市更新委員會成員名單,任期三年。設立都市更新委員會 (下稱都更會) 前,崔世安撤銷了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 (舊諮會)。值得注意的是,舊諮會的地產界委員不足三分一,但是,該界別現在卻是都更會的三分一,而且,相對於其他界,地產界現在的比例是最高的。
地產商主導令人生憂
有意見認為,都更會的名單「極其露骨」,幾乎等如宣布:「地産商全面接管澳門舊區。」市民需要知道的是,不要以為「舊區」只有祐漢。只要地產商看中任何一座大廈,無論其樓齡屬高或低,住戶都有可能遇到強拆、逼遷的問題。因為,有官員之前提出都更概念:只要樓宇大部份的小業主同意,就算有小數業主反對,不論樓齡,均可引用都市更新的法律啟動重建。
廿一名委員名單沒保育人士
另外,舊諮會原有兩名文物保育人士,新的都更會卻一名也沒有。值得注意的是,都更委員會將討論都市更新的法律。在有意見擔心,保育聲音缺席下,本澳的舊區將被依法更新,小城的風光將會消失。
二十一名都更委員名單及背景如下:
鍾小健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會長、澳區全國政協委員)
王彬成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理事、澳區全國政協委員)
余健楚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監事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
蕭東文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理事、建築機械工程商會理事長)
吳在權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
陸惠德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會長)
鄧漢昌 (澳門建造商會理事長)
劉雅煌 (澳門旅行社協會會長、澳區全國政協委員)
胡景光 (澳門旅遊業議會理事長)
陳澤武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會長、行政會委員、立法會間選議員)
葉兆佳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副行長、金業同業公會會長)
姚偉彬 (前澳門大學校長、澳門大學何鴻燊東亞書院院長)
石立炘 (澳門律師公會秘書)
黃中原 (澳門建築師協會理事長)
黃承發 (澳門工程師學會理事長、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助理教授)
秦昶 (澳門街坊總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主任)
林宇滔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鄺玉球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
劉雅樂 (澳門青年聯合會副秘書長)
李國豪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服務總監)
Paulo Tse (未能確定其背景,有指是中總代表)
本報記者
地產商主導令人生憂
有意見認為,都更會的名單「極其露骨」,幾乎等如宣布:「地産商全面接管澳門舊區。」市民需要知道的是,不要以為「舊區」只有祐漢。只要地產商看中任何一座大廈,無論其樓齡屬高或低,住戶都有可能遇到強拆、逼遷的問題。因為,有官員之前提出都更概念:只要樓宇大部份的小業主同意,就算有小數業主反對,不論樓齡,均可引用都市更新的法律啟動重建。
廿一名委員名單沒保育人士
另外,舊諮會原有兩名文物保育人士,新的都更會卻一名也沒有。值得注意的是,都更委員會將討論都市更新的法律。在有意見擔心,保育聲音缺席下,本澳的舊區將被依法更新,小城的風光將會消失。
二十一名都更委員名單及背景如下:
鍾小健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會長、澳區全國政協委員)
王彬成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理事、澳區全國政協委員)
余健楚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監事長、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
蕭東文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常務理事、建築機械工程商會理事長)
吳在權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
陸惠德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會長)
鄧漢昌 (澳門建造商會理事長)
劉雅煌 (澳門旅行社協會會長、澳區全國政協委員)
胡景光 (澳門旅遊業議會理事長)
陳澤武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會長、行政會委員、立法會間選議員)
葉兆佳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副行長、金業同業公會會長)
姚偉彬 (前澳門大學校長、澳門大學何鴻燊東亞書院院長)
石立炘 (澳門律師公會秘書)
黃中原 (澳門建築師協會理事長)
黃承發 (澳門工程師學會理事長、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助理教授)
秦昶 (澳門街坊總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主任)
林宇滔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鄺玉球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
劉雅樂 (澳門青年聯合會副秘書長)
李國豪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服務總監)
Paulo Tse (未能確定其背景,有指是中總代表)
本報記者
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
設立都市更新委員會 (01/03/2016)
昨日出版的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5/2016號行政法規,規定設立都市更新委員會,現簡介有關規定。
都市更新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是一個諮詢機關,其任務是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都市更新政策。
該委員會具職權就一切有關都市更新的事宜,尤其是就下列事宜發表意見、開展研究及提出方案、建議:1)都市更新政策的策略及其與其他領域政策的協調;2)都市更新政策的管理措施;3)都市更新活動;4)在都市更新方面所作措施及行動的效果;5)都市更新範疇的法規、規章草案。該委員會亦具職權制訂及核准其內部規章;行使其他法規或規章規定的職權。
委員會的組成包括:擔任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副主席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另外,行政法務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經濟財政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保安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社會文化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法務局局長或其代表;房屋局局長或其代表;以及最多二十一名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二十七人。
委員會主席具有的職權包括:代表委員會;召集及主持全體會議;訂定及核准全體會議的議程;將建議交付表決並向全會宣佈有關結果;督促遵守本行政法規及委員會內部規章;行使該批示或其他法規所定的其他職權等。
委員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的方式運作。委員會每年舉行六次平常全體會議,並可由主席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委員的書面請求召開特別會議。委員會可按其需要議決設立臨時性的專責小組,以就全會交予的事宜進行研究及發表意見。
委員會為進行屬其職權範圍內的專項研究,可按取得勞務的法定制度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外地的學術機構、專業團體、專業顧問及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取得服務。委員會主席可為分析、討論有關事項邀請其他公共行政部門、公共或私人實體,尤其是專業團體或學術機構的代表、對議題具認知及經驗的人士列席全體會議,以及邀請澳門特別行政區諮詢機構的成員以個人名義或作為有關機構的代表列席全體會議,但該等人士無投票權全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成票;如票數相同,主席的投票具決定性。
(法務局供稿)
都市更新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是一個諮詢機關,其任務是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都市更新政策。
該委員會具職權就一切有關都市更新的事宜,尤其是就下列事宜發表意見、開展研究及提出方案、建議:1)都市更新政策的策略及其與其他領域政策的協調;2)都市更新政策的管理措施;3)都市更新活動;4)在都市更新方面所作措施及行動的效果;5)都市更新範疇的法規、規章草案。該委員會亦具職權制訂及核准其內部規章;行使其他法規或規章規定的職權。
委員會的組成包括:擔任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副主席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另外,行政法務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經濟財政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保安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社會文化司施政領域的代表一名;法務局局長或其代表;房屋局局長或其代表;以及最多二十一名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二十七人。
委員會主席具有的職權包括:代表委員會;召集及主持全體會議;訂定及核准全體會議的議程;將建議交付表決並向全會宣佈有關結果;督促遵守本行政法規及委員會內部規章;行使該批示或其他法規所定的其他職權等。
委員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的方式運作。委員會每年舉行六次平常全體會議,並可由主席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委員的書面請求召開特別會議。委員會可按其需要議決設立臨時性的專責小組,以就全會交予的事宜進行研究及發表意見。
委員會為進行屬其職權範圍內的專項研究,可按取得勞務的法定制度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外地的學術機構、專業團體、專業顧問及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取得服務。委員會主席可為分析、討論有關事項邀請其他公共行政部門、公共或私人實體,尤其是專業團體或學術機構的代表、對議題具認知及經驗的人士列席全體會議,以及邀請澳門特別行政區諮詢機構的成員以個人名義或作為有關機構的代表列席全體會議,但該等人士無投票權全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的過半數贊成票;如票數相同,主席的投票具決定性。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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