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特首辦開支上升 譚:因增多項職能 (02/10/2013)


【本報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回應該辦公室人員增加百分之八十六,開支上升至二O一二年的二億多萬澳門元。他指出,辦公室增加了多項職能,也加強各方面的溝通,這為特區是好事,也不是做得不好。記者問他,溝通要花這麼多錢?譚說:「你覺得花了很多錢?」

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後,行政長官辦公室的人員至少增加百分之八十六,開支上升百分之四十八。該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昨日在國慶酒會後接受訪問,他重申,辦公室新增了多項職能,包括深化粵澳合作及「泛珠」合作、涉台事務、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創設「澳門特區與葡萄牙合作會議」機制等。

有意見質疑,行政長官辦公室是否適宜增加上述職能,且負責繁多的交往。譚俊榮表示:「特首辦由特首親自牽頭統籌,如果,我們有這麼多合作交往,我們是否有問題?我自己個人覺得:這對澳門特區是好事。」他指出,多項新增的工作、交往都是穩步向前的,又問:「現在做得不好嗎?我們覺得:不是。」

雖然,現時已有對口的職能部門跟進工作,如:貿易投資促進局、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等,但是,譚俊榮指出,行政長官辦公室負責的是溝通機制。記者追問:溝通就要花這麼多錢?譚回答:「你覺得花了很多錢?」翻看譚俊榮給議員吳國昌的回覆,二O一二年的行政長官辦公室開支升至二億多萬澳門元。

究竟,在粵澳合作的機制下,特區政府有否收到台山核電廠的資訊?譚俊榮稱:「抱歉。關於台山核電廠,我們目前沒有收到任何的 (資訊)。」行政長官辦公室會否主動查詢?譚俊榮回答:「你們未要求特首辦去做。」他又提出,記者不是問行政長官辦公室,而是向相關部門,如環保局查詢。

至於,行政長官的辦公室裝修開支逾二千萬澳門元,卻沒有以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被社會批評是不合理。譚俊榮重申之前向議員書面解釋的內容,他又說:「你們可以問工務局,就會看到特首有否違規或違法。我們所有都是按照程序。」

事後新聞稿解釋工程開支為何沒公布

結束訪問後五個半小時,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出新聞稿,就上述問題作出說明:根據現行公共財政管理制度規定,每年超過澳門幣一百萬元的跨年度負擔,方以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現行第 6/2006 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根據此項規定,倘若某項政府工程的開支在一百萬元以上,且需要分成兩年或以上支付予承判商,則必須在特區公報上作出公佈;該制度無規定「倘工程開支在當年内作出全數支付」的情況,而上述裝修工程的開支屬當年内全數支付,故無需作出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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