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 星期二

黃屋仔裝修設計工程判給文根 (14/05/2013)


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崔世安簽發的批示:判給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執行「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設施 (黃屋仔) 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金額為澳門幣二千七百零七萬四千四百七十元一角五分,在二O一三及二O一四年支付。

根據,立法會網站的資料顯示,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是間選議員馮志強。由去年八月至今,該公司獲崔世安發出三次涉及裝修政府總部的批給,合共澳門幣七千四百九十八萬七千多元。另外兩次批給如下:

去年八月,判給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執行「司長辦公大樓地面層至四樓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金額為澳門幣四千三百九十八萬六千多元,去月十二月,判給同一公司執行「政府總部前座一樓綠廳裝修工程」,金額為澳門幣三百九十二萬六千多元。

本報去年八月報道:馮志強回應其承接政總後座的裝修稱,他們多年來一直承接這類政府工程,故因利成便而被判給,不諱言該工程賺的錢「未夠應酬」,純屬「政治任務」。

另外,崔世安上任後,其位於政府總部後座的辦公室裝修,以及設於澳門華人銀行的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裝修,早已在去年完成,但是,至今仍未見特區政府《公報》公布裝修金額。上述兩項裝修費是未有依法公布,或是直接涉及行政長官而獲法律豁免公布?這有待特首辦進一步解畫。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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