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公民記者實踐公民社會 (28/02/2011)

甚麼使我們與周遭世界連結在一起?答案就是透過「新聞」。

但當我們發覺「新聞」不「真」;或厭棄了主流新聞媒體「自以為是」地向我們「餵飼」篩選好的新聞;又或覺得一般公民的聲音不容易在主流媒體表達出來時,社會對此有甚麼回應?

答案是上列的「因」,產生了公民記者出現的「果」。

什麼是公民記者?根據美國學者波曼(Shayne bowman)和威利斯(Chris Willis)的定義,就是指一個或一群公民、從事蒐集、報道、分析、散播新聞和資訊的積極行動,目的在提供可信地、準確地、廣泛地、切合需求的資訊,換言之,就是公民不再被動,單向地接收大眾媒體的報道,轉而主動、多向地發掘切合個人需求,有助社會進步的訊息。

筆者補充的是公民記者多是以第一身敘事說理,從所見所聞出發,更多是自己的親身經驗而所作的主觀揭露與判斷,故公民記者可有自己的立場、甚至不能沒有立場,有別於傳統媒體的所強調的客觀,當然事實仍然是最高及唯一的依據標準。

傳統新聞媒體因為商業和政治考量,往往未做好輿論監督之責,(同時亦無法兼顧社會細微的生活面貌和小眾利益與趣味),放眼全球各地,「公民記者」正風起雲湧,不僅是一場反抗主流媒體的革命,更是公民社會的新大發展,據台灣世新大學新聞系兼任講師何國華年前所作「公民記者對傳統媒體之挑戰」的調查與訪談,受訪的資深新聞工作者,包括韓國Oh my News 社長吳連鎬在內,都認為公民記者可以落實「媒體民主化」與「資訊平權」,並同意「公民新聞」將有助於民主社會的鞏固。

按:(本報今日第四版《澳門街》新聞專題有公民記者在澳門的探討。)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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