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學社叫撤都更會 (07/04/2016)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昨午到政府總部遞信 (見圖) 後表示,都市更新委員會的二十一名非官員的委員中,過半是商界人士,極可能對後續的法規、政策造成很大、很壞的影響。相對於城市規劃委員會,都更會會議閉門進行和不通知傳媒採訪,更是大開歷史倒車。若無法更改委員和公開會議的話,應該撤銷都更會。

新澳門學社認為,推行都市更新的首要目的乃是對人的關懷。任何重建、更新項目的原則都應該是「改善人的生活」。參考鄰近地區經驗,「都更」往往是商業與社區利益出現尖銳矛盾的所在。澳門政府推動都更,應深以其他地區「暴力收樓」「官商合謀」為戒,盡力平衡社區、專業及商業各方利益。

但是,觀乎現在都更會的組成,商界代表比重遠超其他界別。新澳門學社擔心,有明顯偏向的都更會最終會成為地產界的護航,失去維護都更「改善人的生活」的初衷。考慮到特區未有《都市更新法》,都更會對後續法規、政策的影響力更加明顯。

新澳門學社要求,行政長官崔世安擴展第 5/2016 號行政法規第四條 (組成) 之中「最多二十一名公認為傑出的人士」的規定,廣泛引入社區及學界聲音到委員會以利「政、商、民」的均衡。同時參考第 3/2014 號行政法規 (城市規劃委員會) 第八條「會議部分公開」,將都更會會議中不屬依法須保密的內容向公眾公開。

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蔡梓瑜指都更會面對龐大反對聲音 應重組甚撤回 (05/04/2016)

【本報訊】時事評論員蔡梓瑜 (見圖) 表示,都市更新的持份者是全澳市民。然而,現在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傾斜地產商和建築商,真正代表基層市民,守護他們利益的真是少之又少。他說:「行政長官有責任去認真再考慮:在龐大反對聲音下,是否要重組,甚至撤回都市更新委員會?」

蔡梓瑜提醒,鄰近地區已有先例,就是建築商、地產商先收購樓宇,壓榨市民的利益。小業主就算不同意重建,都無力反對。居民再不能繼續居住原區,被迫遷到很遠的地區。他說:「在於政府一念之間。若完全傾斜商人的利益,市民的利益則置之不顧,澳門將會爆煲。」

上月,政府不通知傳媒採訪都市更新委員會會議,會議又以閉門方式進行。蔡梓瑜稱:「即是黑箱作業,是官商一體或官商勾結。現時的政府顯然與商人一起,有權用盡。商人就有錢賺盡,政府就有錢用盡。市民就有虧吃盡。出事之後,官員就有責卸盡。」

蔡梓瑜稱:「現時特區政府的管治方式,很明顯是專業傲慢。山頂醫院的傳染病大樓,院長的專業傲慢,司長的專業傲慢。以致到其他領域,政府解決不了問題時,就告訴你:那是專業的議題,閉門討論便可,不用諮詢太多,不用公開太多,因為你都不懂。」他認為,社會應建立對等關係,例如醫患對等。「你有你專業,我有我埋怨。大家各持己見,社會只會繼續對立。對整個澳門發展一點好處也沒有。」

吳國昌促兩會均公開討論 (05/04/2016)

【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促政府與時俱進,都更會文遺會均公開討論其書面質詢如下:「特區政府第3/2014號行政法規設置城市規劃委員會,其中第八條(六)具體規定:「全體會議中就編製、實施、檢討和修改城市規劃,發出規劃條件圖及第二條(一)項規定的事宜作討論的部分屬公開,但屬依法須保密的情況除外」,而第二條(一)項涵蓋了城市發展策略研究、城市規劃範疇的法規及規章草案、城市規劃的技術規定及指引以及由行政長官所交予的其他事宜。城市規劃委員在此公開討論機制下實踐運作,具備了一定的透明度。可是,特區政府第5/2016號行政法規設置都市更新委員會卻沒有設置相同的公開討論機制,初步成立運作,已被公眾傳媒質疑黑箱作業。近期文化遺產委員會亦開始被公眾傳媒質疑黑箱作業。檢視設置文化遺產委員會的第4/2014號行政法規,又確實沒有此公開討論機制。

為此,提出下列質詢:

1、特區政府以第3/2014號行政法規設置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定了公開討論的機制,實現施政透明度,但何以其後以第4/2014號行政法規設置城市規劃委員會,並以第5/2016號行政法規設置城市規劃委員會,卻沒有規定相同的公開討論機制?難道真的不忌諱被質疑黑箱作業利益輸送而令特區政府喪失公信力的惡果

2、特區政府可否與時俱進,在都市更新委員會的運作上,及時規定公開討論機制,例如規定「全體會議中就第三條(一)項規定的事宜(當中涵蓋都市更新政策的策略及其與其他領域政策的協調、都市更新政策的管理措施、都市更新活動、在都市更新方面所作措施及行動的效果、都市更新範疇的法規規章草案)作討論的部分屬公開,但屬依法須保密的情況除外」?

3、特區政府可否須時俱進,在文化遺產委員會的運作上,及時規定公開討論機制?」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不能讓都更會作惡 (04/04/2016)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 (見圖) 認為,在地產霸權下,都市更新委員會的組成則完全是一面倒,若會議是封閉的話,可預見將來出現很嚴峻的情況。他說:「如果,屠宰業的諮詢會沒有豬、牛、雞、鴨的代表,我們是明白的。但是,都更會內如果全是屠夫代表,市民的利益在哪?社區的利益在嗎?都市更新最高指導原則是提升社區和居民生活的質素。」


屠夫代表 市民危矣

然而,香港、大陸、台灣為更新都市而收樓、收地等,往往出現衡突。鄭明軒認為,都市更新涉及政府、社區、資本三方的協調,當中,最強勢是資本,最弱勢是居民。若政府不強力協調、平衡,又聲稱「中立」的話,將不能幫助弱勢。他表示,很反對都市更新變成發展商進場,以現時的市價收購舊樓,並興建新樓獲得豐厚利潤,原居民的生活卻變得更惡劣。故此,《都市更新法》應有很多保障居民的選項,不能讓都城更新委員會提出偏幫地產商的法律。

過去一年多,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公信力和效能已有所提升,原因之一是會議公開。反之,會議以閉門方式進行的文化遺產委員會,開會次數少,處理能量低,其手法和結果更不符市民期望。鄭明軒認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應該透明,不能閉門。他提醒,若要在澳門「玩土地戲法」,最有可能是為保護文化遺產而換地,以及重建舊區,「這才是要搶的肥肉,所以,應有一場大惡戰鬥」。

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

【一周關注 (28/03-02/04/2016)】


麥瑞權開口叫增加政府工程 (31/03/2016)
https://goo.gl/tSWKcz

樓價跌了急要檢討調整溢價金 政府很為發展商着想 (30/03/2016)
https://goo.gl/Y5p14V

大費周章為牧羊巷開「私」路 黃東:不符效益不值得 (29/03/2016)
https://goo.gl/M8220H

專家論壇不請居民 李展潤:專家只願與專業人員對話 (02/04/2016)
https://goo.gl/tjmKAZ

重在傳染病防控措施之控制 內地專家:不用太在意距離標準 (02/04/2016)
https://goo.gl/BLBCin

傳染病大樓高度說也說不清 (01/04/2016)
https://goo.gl/7CTH2e

私家車自焚 原來實有因 (01/04/2016)
https://goo.gl/Zs4c9V

違約金論壇噴口水 (28/03/2016)
https://goo.gl/Uhcb4d

政府重視公共採購透明 (31/03/2016)
https://goo.gl/YkvHh5

輕軌至今批出金額已百億 (02/04/2016)
https://goo.gl/8821Jr

2016年3月29日 星期二

林玉鳳倡開放都更會會議 (29/03/2016)

【本報訊】政府撤銷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後設立都市更新委員會,其委員以商界人士佔多,會議更極可能閉門進行。澳門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 (見圖) 稱:「我見不到為何要閉門。除了鬼祟和害怕之外,沒有理由要閉門。」她認為,應該開放都更會的全體會議。而且,政府不向傳媒發出都更會的採訪通知,既不正確,也違反慣常做法,一定有人覺得當局鬼祟。

曾任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委員的林玉鳳舉例,最初,搬遷補償是沒有「樓換樓」這個選項的。然而,委員會經過長時間討論後,要求加入上述選項。否則,由於舊區重建而遷出的居民,獲得的補償可能不足以置業,「冇瓦遮頭」的狀況將會非常慘痛。最終,政府接受委員會的意見,把「樓換樓」作為首個選項。林玉鳳提醒,受到都市更新影響的人 (潛在持份者) 將會非常多。


潛在持份者應知道委員發表了甚麼意見

「都更會的組成,大家已懷疑你 (政府) 偏重地產商的利益。還不及早嘗試公開透明更多訊息、聽多些其他界別人士的意見的話,去到最後一刻,遇到阻力的機會大。這也是達不到設立諮詢組織的目標。」林玉鳳表示,潛在持份者應當知道委員發表了甚麼意見,委員也具有公共身份,不可以躲起來發表意見。她說:「我都想知政府受甚麼影響、決策從何而來。政府接受很多不知名的,不能具名的、躲起來的意見,真的夠怪。」

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都更會開壞頭 無濟於事 (28/03/2016)

【本報訊】剛設立的都市更新委員會由大部份商界人士組成,他們極可能否決公眾旁聽會議。時事評論員黃東 (見圖) 指出,都市更新委員會有別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後者只觸及舊區,前者的影響擴至整個澳門,涉及補償、搬遷等利益問題。他認為,都更會的開局很壞,委員的組成不合理、不得民心。若是會議閉門的話,數十萬本澳居民的利益很可能受損。


黃東:小心得寸進尺

現時,《城市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城市規劃委員會必須開放全體會議讓公眾旁聽,公眾也可預早知悉規劃草案及發表意見。這制度令官商利益輸送的機會大大減少,事實上,城規會已多次叫停有問題的規劃。黃東表示,都更會將來提出的法例,很可能凌駕或平衡城規法例。他說:「若我們不在源頭堵截,若現在仍不覺得很嚴重,將來,他們一定得寸進尺。」

有意見提出,現時沒有都更法例,城規又與都更關係密切,故不應新設都更會,而是在城委會下設都更小組。黃東認同上述意見,他提出,大修是解散沒有必要存在的都更會,小改是設立公開制度,以及換入有公信力的委員。他說:「一定不信任這種委員會。市民是否願意行多一步,用自己的呼聲和能量,在委員會未正式運作前,令政府回應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