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在符合中級法院裁判及為保障市民收看開放電視頻道的前提下,政府推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有關方案已得到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有線)及14間公天服務商(下簡稱公天)同意合作。為了儘快處理方案中的相關技術問題,電信管理局於上周再次與公天及有線進行會晤及商討,會上,各方就電視信號源的提供、頻道的安排、接駁的時間等交換了意見,該局亦要求公天於昨日提交具體的電視信號源接駁點資料,以便加快落實工作。
直至昨日下午三時,包括主要的公天在內的14間服務商提交了有關資料,而電信管理局會即時根據公天所提供的資料與有線對當中涉及的技術操作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於本周內落實信號源接駁的技術方案。
另外,就近期坊間在探討有關問題上,仍見有別於政府所提方案的意見,對此,局方重申,該些意見在現實情況下並不具備操作性,而在一個非常短的時間內要得出解決方法,既不違反中級法院的裁判,又要確保市民收看電視的權利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現時政府所提出由有線提供電視信號,透過公天網絡傳送至住戶的合作安排,是唯一能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方案。電信管理局將持續致力促成有線與公天的合作,儘快落實各項工作。
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政府以公帑包底之解決方案為有線壟斷電視訊號奠基礎 (23/07/2013)
今年七月十八日,立法會就依法撤銷有線專營的問題是否進行辯論的動議的動議進行表決,結果辯論動議僅得五位直選議員支持下而遭否決。作為提案人,本人立場是政府應基於公共利益依合約規定撤銷有線的專營權並提出進行辯論。可惜,立法會沒有機會深入討論有關問題,而真相亦因此而可能遭埋藏。既然立法會大多數的同事各自出於其立場拒絕進行公開辯論,作為提案議員,本人有責任將其中的問題和風險向公眾披露,提醒市民關注。
有線專營權損害公眾利益 已是社會共識
必須指出,政府提出的方案不但沒有真正解決問題,而只是用未知數的公帑來進行包底,幫助有線將公天納入其系統,為有線建立全面壟斷澳門公眾電視訊號的王國,危害深遠。
自中級法院就有線電視的上訴之判決後,有線專營權對公共利益的侵害已暴露無遺。
根據《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第十條的規定,專營權是可以作出終止的,只要有以下原因,包括a) 專營期告滿;b) 雙方協議;c) 贖回;d) 因違約而撤銷;e) 因公眾利益而撤銷。既以證實此專營權已侵害到澳門的公眾利益,特區政府就應根據上述合約第十條一款e項果斷出手終止有關專營合約。並根據此專營合約第十六條之規定,以作賠償。
作為法治社會,合約精神必須遵守。而根據上述專營合約的規定,確保其專營合約的履行固然是符合合約精神,而基於公共利益受損而根據合約規定終止其專營合約,同樣也是符合合約精神。政府與一企業簽訂專營合約,其目的應是謀取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若有關合約不獨不能為公眾謀取利益,反而妨礙了公眾利益的話,則此合約便無存在價值。這也是在上述合約中載有「因公眾利益而撤銷」條款的原因。
撤銷有線專營合約賠償是多少?
可是,政府捨易行難,抗拒撤銷有線專營合約,代之是以公帑包底來解決此紛爭。哪個方案對社會更有利?這要看短期和長期兩個因素。首先是短期的,就是直接導致的公帑開支各是多少的問題。根據合約撤銷專營權所作出的賠償是有數據可稽。合約第十六條規定,如發生贖回或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撤銷專營之情況,專營人有權以撥歸為理由獲得補償,金額為根據法律及相關的會計技術原則計得的資產淨值加上最近三年平均純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賠償標的年數所得的數值。有線的資產淨值,加上年度百分之八十純利,再乘以三十分之一(十五年合約,只剩下半年,以此半年計算,就是三十分之一)。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有線的資產淨值。有線的資產淨值有多少,我不知道,但多高也沒有問題。原因是按合約規定,有線專營結束後,這批資產全部撥歸特區政府所有。除非有線不再經營,否則定得資產價錢愈高,對它愈不利。假設有線的資產淨值是三億。以三十分之一計,政府只是付一千萬賠償,但有線要拿回這批設備繼續經營,政府手上就有這二億九千萬可作為賠償扣減。所以,計計這條數就知道政府賠償這半年,實際賠償不多,甚至因為設備的抵償,反過來還有錢退回。
政府以公帑包底,費用是多少?
現時政府提出之包底方案,在記者會上被輪番追問,政府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大家千萬不要被政府輕描淡寫的「行政費用」和「技術費用」所騙,以來勢洶洶的有線也不會甘願只收甚麼「行政費用」和「技術費用」。凡有政府包底的(如巴士加費)鮮有不開大口的。一般的公共天線收費每戶二三十元,而有線的最低收費是168元(若多幾個台便已是二三百元以上)。此差額以全澳八萬戶公天客戶計算,每個月便一千多萬,六個月便隨時過億。
公帑包底四大弊端 包底所付將成十四年半索償依據
很明顯,兩相比較,短期內撤銷專營合約當然更有利。而長期的更可怕,第一,以包底方式是由政府付錢,卻將公天納入了有線網絡,等同政府以公帑幫助有線統一天下;第二,短期內的包底,令六個月後專營權結束時,有線在市場上已無競爭對手,為其沒有專營之名,但行專營之實奠定基礎(可以想像,屆時為了避免惹起社會的反彈,政府會繼續以補貼形式讓公天運作,情形就有點像巴士營運模式了);第三,以電訊固網專營結束的經驗,政府面對固網專營結束而遲遲未有動作,結果到專營結束,整套固網系統本來是歸政府所有,但最終是以澳門電訊有管理經驗為由而將固網交由澳門電訊繼續使用(澳門人要等兩三年後新的電訊公司舖網完成才真正打破專營)。而現時有線專營僅有幾個月,大家看到政府有為其專營權結束做過任何準備嗎?政府將會接收了有線的整套設備,那有何打算呢來?明年四月,政府會像電訊固網的同一理由,免費交給有線繼續經營嗎?而且,政府亦無計劃新增特許經營公司(甚至連公天發牌也闕如),那麼有線將拿着政府「借用」的設備,壟斷了澳門的電視訊號;第四,有線多年來都指責政府在其專營合約有效期間沒有履約而導致其招致重大損失,表示會提起索償訴訟。若最後半年因為政府包底而為有線帶來豐厚的利潤,則有線的索償,就可根據最後半年的豐厚利潤,來作為前十四年半因政府沒有履行專營合約而招致損失的索償計算依據。屆時,這樣的索償隨時是天文數字。這種官商之間眉來眼去玩弄法律轉移公帑的技倆豈能不教人們警惕。
總結來說,不論長期或短期,都是基於公共利益撤銷有線專營權更為有利,但政府卻選擇以公帑包底。其中玄虛何在,實耐人尋味。
立法議員 區錦新
有線專營權損害公眾利益 已是社會共識
必須指出,政府提出的方案不但沒有真正解決問題,而只是用未知數的公帑來進行包底,幫助有線將公天納入其系統,為有線建立全面壟斷澳門公眾電視訊號的王國,危害深遠。
自中級法院就有線電視的上訴之判決後,有線專營權對公共利益的侵害已暴露無遺。
根據《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第十條的規定,專營權是可以作出終止的,只要有以下原因,包括a) 專營期告滿;b) 雙方協議;c) 贖回;d) 因違約而撤銷;e) 因公眾利益而撤銷。既以證實此專營權已侵害到澳門的公眾利益,特區政府就應根據上述合約第十條一款e項果斷出手終止有關專營合約。並根據此專營合約第十六條之規定,以作賠償。
作為法治社會,合約精神必須遵守。而根據上述專營合約的規定,確保其專營合約的履行固然是符合合約精神,而基於公共利益受損而根據合約規定終止其專營合約,同樣也是符合合約精神。政府與一企業簽訂專營合約,其目的應是謀取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若有關合約不獨不能為公眾謀取利益,反而妨礙了公眾利益的話,則此合約便無存在價值。這也是在上述合約中載有「因公眾利益而撤銷」條款的原因。
撤銷有線專營合約賠償是多少?
可是,政府捨易行難,抗拒撤銷有線專營合約,代之是以公帑包底來解決此紛爭。哪個方案對社會更有利?這要看短期和長期兩個因素。首先是短期的,就是直接導致的公帑開支各是多少的問題。根據合約撤銷專營權所作出的賠償是有數據可稽。合約第十六條規定,如發生贖回或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撤銷專營之情況,專營人有權以撥歸為理由獲得補償,金額為根據法律及相關的會計技術原則計得的資產淨值加上最近三年平均純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賠償標的年數所得的數值。有線的資產淨值,加上年度百分之八十純利,再乘以三十分之一(十五年合約,只剩下半年,以此半年計算,就是三十分之一)。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有線的資產淨值。有線的資產淨值有多少,我不知道,但多高也沒有問題。原因是按合約規定,有線專營結束後,這批資產全部撥歸特區政府所有。除非有線不再經營,否則定得資產價錢愈高,對它愈不利。假設有線的資產淨值是三億。以三十分之一計,政府只是付一千萬賠償,但有線要拿回這批設備繼續經營,政府手上就有這二億九千萬可作為賠償扣減。所以,計計這條數就知道政府賠償這半年,實際賠償不多,甚至因為設備的抵償,反過來還有錢退回。
政府以公帑包底,費用是多少?
現時政府提出之包底方案,在記者會上被輪番追問,政府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大家千萬不要被政府輕描淡寫的「行政費用」和「技術費用」所騙,以來勢洶洶的有線也不會甘願只收甚麼「行政費用」和「技術費用」。凡有政府包底的(如巴士加費)鮮有不開大口的。一般的公共天線收費每戶二三十元,而有線的最低收費是168元(若多幾個台便已是二三百元以上)。此差額以全澳八萬戶公天客戶計算,每個月便一千多萬,六個月便隨時過億。
公帑包底四大弊端 包底所付將成十四年半索償依據
很明顯,兩相比較,短期內撤銷專營合約當然更有利。而長期的更可怕,第一,以包底方式是由政府付錢,卻將公天納入了有線網絡,等同政府以公帑幫助有線統一天下;第二,短期內的包底,令六個月後專營權結束時,有線在市場上已無競爭對手,為其沒有專營之名,但行專營之實奠定基礎(可以想像,屆時為了避免惹起社會的反彈,政府會繼續以補貼形式讓公天運作,情形就有點像巴士營運模式了);第三,以電訊固網專營結束的經驗,政府面對固網專營結束而遲遲未有動作,結果到專營結束,整套固網系統本來是歸政府所有,但最終是以澳門電訊有管理經驗為由而將固網交由澳門電訊繼續使用(澳門人要等兩三年後新的電訊公司舖網完成才真正打破專營)。而現時有線專營僅有幾個月,大家看到政府有為其專營權結束做過任何準備嗎?政府將會接收了有線的整套設備,那有何打算呢來?明年四月,政府會像電訊固網的同一理由,免費交給有線繼續經營嗎?而且,政府亦無計劃新增特許經營公司(甚至連公天發牌也闕如),那麼有線將拿着政府「借用」的設備,壟斷了澳門的電視訊號;第四,有線多年來都指責政府在其專營合約有效期間沒有履約而導致其招致重大損失,表示會提起索償訴訟。若最後半年因為政府包底而為有線帶來豐厚的利潤,則有線的索償,就可根據最後半年的豐厚利潤,來作為前十四年半因政府沒有履行專營合約而招致損失的索償計算依據。屆時,這樣的索償隨時是天文數字。這種官商之間眉來眼去玩弄法律轉移公帑的技倆豈能不教人們警惕。
總結來說,不論長期或短期,都是基於公共利益撤銷有線專營權更為有利,但政府卻選擇以公帑包底。其中玄虛何在,實耐人尋味。
立法議員 區錦新
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公天有線商討進一步方案 (20/07/2013)
【特訊】為了能更有效地處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有線)與公天服務商在提供電視頻道信號源接駁的技術問題,電信管理局於昨日下午與有線及大部份公天服務商進行會面,就具體的操作及實際執行方案的細節作出討論。會上,有線與公天服務商均提出了不少技術性的意見。電信管理局亦表示了對接駁問題的關注,並期望藉著是次會議,進一步推動有線與公天服務商儘快落實具體的技術解決方案,以確保公眾收看開放電視頻道的權益不受嚴重影響。
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立會否決收回有線專營辯論 (19/07/2013)
【本報訊】議員區錦新提出「收回有線電視公司持有的專營合約」的辯論,被立法會全體會議否決。區錦新指出,收回專營合約而作出的賠償金額,應該不多。反之,政府最近提出的方案,至今仍不知需要動用多少公帑落實,這可支持相關公司在未來半年獲取豐厚利潤,他也擔心,當相關公司向政府索償前十四年半的損失時,未來半年的利潤便成為基準,從而計算出天文數字的賠償金額。
昨午,直選議員區錦新提出「特區政府應基於公眾利益按《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合約第十條 e 項之規定撤銷有線之專營權,並依約作出賠償,以確保本地居民正常觀看電視之權利」的辯論,卻遭立法會全體會議否決。(見圖)
結果為十九票反對 (官委:徐偉坤、黃顯輝、崔世平、何少金、劉永誠、蕭志偉、唐曉睛;間選:馮志強、高開賢、崔世昌、歐安利、張立群、鄭志強、賀一誠;直選:吳在權、梁安琪、麥瑞權、何潤生、陳美儀) 及一票棄權 (直選:李從正),五票贊成 (直選:關翠杏、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陳偉智)。
區錦新指出,為回應中級法院的裁決,根據專營合約,基於公共利益撤銷有線電視公司的專營權屬,是最簡單的處理手法。因為,按照合約賠償是有數據可計算的,而且,當專營權完結後,相關公司內一切屬於專營的財產及權利,應該撥歸政府,所以,需支付的賠償金額應該不多。
然而,政府最近提出方案──把公共天線公司的網絡併入有線電視公司的系統,屬於「捨易取難」的處理手法,原因之一,是不知道政府需要動用多少公帑來促成方案的落案。此外,餘下只有半年時間,專營權將在明年四月結束後,其後,怎樣處理相關問題仍全是未知之數。
「補償方式存在更大風險。」區錦新也指出,有線電視公司一直批評政府沒有履行專營合約,或會向法院提出索償訴訟。他擔心,政府在未來半年,動用鉅額公帑支持有線電視公司獲取豐厚利潤,而這半年利潤可能成為基準,用來計算之前十四年半的賠償金額,從而得出天文數字。
官委議員徐偉坤表示,政府已經提出解決方案,所以,區錦新應該撤回辯論動議。他說:「要政府用錢去解決一個已解決的問題,令人有點懷疑:會否存在利益輸送呢?區議員與那間公司,到底存在甚麼關係呢?」他也質疑,專營權在明年到期後,便不會再續期,為何還要用公帑贖回專營權?
雖然,中級法院的裁決沒有指令政府以某一方案解決問題,但是,間選議員張立群稱:「如果,政府和法院判決出來的,你們都認為政府不應該那樣做,就等於現在很多社會矛盾產生:美國一件案,殺個『黑鬼仔』,陪審員全部認為正確,現在因為很多人認為不正確,要重審。」他表示,立法會應該等待政府完全解決問題,若到時認為存在不公,才提出討論。
官委議員黃顯輝認為,區錦新的辯論動議存在誤導,因為,區錦新沒有提及,法院在裁決中已清楚說明:公天活動也是抵觸法律的。黃說:「試問按照提案人的建議,收回專營合同,市民是否繼續用違法的公天活動去接收訊號?這是本人不接受的。」
昨午,直選議員區錦新提出「特區政府應基於公眾利益按《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合約第十條 e 項之規定撤銷有線之專營權,並依約作出賠償,以確保本地居民正常觀看電視之權利」的辯論,卻遭立法會全體會議否決。(見圖)
結果為十九票反對 (官委:徐偉坤、黃顯輝、崔世平、何少金、劉永誠、蕭志偉、唐曉睛;間選:馮志強、高開賢、崔世昌、歐安利、張立群、鄭志強、賀一誠;直選:吳在權、梁安琪、麥瑞權、何潤生、陳美儀) 及一票棄權 (直選:李從正),五票贊成 (直選:關翠杏、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陳偉智)。
區錦新指出,為回應中級法院的裁決,根據專營合約,基於公共利益撤銷有線電視公司的專營權屬,是最簡單的處理手法。因為,按照合約賠償是有數據可計算的,而且,當專營權完結後,相關公司內一切屬於專營的財產及權利,應該撥歸政府,所以,需支付的賠償金額應該不多。
然而,政府最近提出方案──把公共天線公司的網絡併入有線電視公司的系統,屬於「捨易取難」的處理手法,原因之一,是不知道政府需要動用多少公帑來促成方案的落案。此外,餘下只有半年時間,專營權將在明年四月結束後,其後,怎樣處理相關問題仍全是未知之數。
「補償方式存在更大風險。」區錦新也指出,有線電視公司一直批評政府沒有履行專營合約,或會向法院提出索償訴訟。他擔心,政府在未來半年,動用鉅額公帑支持有線電視公司獲取豐厚利潤,而這半年利潤可能成為基準,用來計算之前十四年半的賠償金額,從而得出天文數字。
官委議員徐偉坤表示,政府已經提出解決方案,所以,區錦新應該撤回辯論動議。他說:「要政府用錢去解決一個已解決的問題,令人有點懷疑:會否存在利益輸送呢?區議員與那間公司,到底存在甚麼關係呢?」他也質疑,專營權在明年到期後,便不會再續期,為何還要用公帑贖回專營權?
雖然,中級法院的裁決沒有指令政府以某一方案解決問題,但是,間選議員張立群稱:「如果,政府和法院判決出來的,你們都認為政府不應該那樣做,就等於現在很多社會矛盾產生:美國一件案,殺個『黑鬼仔』,陪審員全部認為正確,現在因為很多人認為不正確,要重審。」他表示,立法會應該等待政府完全解決問題,若到時認為存在不公,才提出討論。
官委議員黃顯輝認為,區錦新的辯論動議存在誤導,因為,區錦新沒有提及,法院在裁決中已清楚說明:公天活動也是抵觸法律的。黃說:「試問按照提案人的建議,收回專營合同,市民是否繼續用違法的公天活動去接收訊號?這是本人不接受的。」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願與有線合作 十二公天正式簽字首肯 (18/07/2013)
【本報訊】中級法院促成、政府抛出的解決公天方案成功向前推進,十二間公天公司昨向電信管理局提交聯署的合作意向書及具體合作方案,正式表態同意由有線電視提供信號源、公天網絡傳送、公帑埋單的短期解決辦法。
世界、海洋、快捷、德華、德州及高峰六間公天昨在向電信管理局提交意向書後接受訪問,代表楊家基表示,包括他們六間在內,共十二間公天公司(包含廣星)一起向政府提交聯合簽署意向書,同意政府提出公天、有線合作的短期解決方案。
曾一日轉軚的楊家基說,他們是顧全大局,配合政府去做,以保障市民一定有電視可看、不會被中斷,「如果我哋話唔做都唔啱!點解呢?市民會恐慌冇得睇(電視),我哋又唔想做到咁,所以顧全大局就係講呢個問題。」
今次提交的還有對合作方案的初步意見,包括訊號源接入技術、服務質素監管與跟進的分工、專營約滿後處理等方面,相信稍後三方會開會商討。楊直言,若賺不到錢或營運不了,那就拉倒不幹,做合作底線之一是要有利可圖。
要求欠費客戶快交費
由於有公天客戶以未來沒電視看為由拒絕繳交「保養費」。楊家基強調,他們已簽下意向書,公天服務不會被中斷,故特借機公開追收:「唔該你交保養費呀,你哋又唔交保養費又叫我哋做,根本對我哋唔公平呀嘛!」
對於是次保障市民看電視之合作將由公帑埋單,楊家基稱是「當事人」不便批評,「有陣時都唔能夠講得啱與唔啱」,又形容幾廿年的公天與十幾年的有線像是在打架,而現在「政府出來擺平呢樣嘢」。
電信局盡快分析具體合作方案
而電信管理局晚上發出新聞稿指,「大部份」公天服務商已按早前局方會面向其提出之要求,在昨日下午提交聯合簽署的合作意向書及具體方案,表示同意使用有線電視所提供的電視頻道信號源,經公天網絡傳送至住戶。
電信局表示,公天所提的具體方案內容多涉及操作和實際執行解決方案的細節安排,他們會續以嚴格遵守中級法院裁判、尊重特許合同和確保公眾收看開放電視頻道的權益不受嚴重影響的前提下,儘快完成分析,並以之作為基礎推動有線及公天服務商儘早達成合作協議。
籲漏網之公天快加入
當局認為,公天對方案的認同,為開展下一階段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開端」。又呼籲其餘仍未列入其中的服務商,應立即聯絡局方或有線,避免因有「遺漏」而影響市民在收看電視。目前全澳有約十六間公天公司。
世界、海洋、快捷、德華、德州及高峰六間公天昨在向電信管理局提交意向書後接受訪問,代表楊家基表示,包括他們六間在內,共十二間公天公司(包含廣星)一起向政府提交聯合簽署意向書,同意政府提出公天、有線合作的短期解決方案。
曾一日轉軚的楊家基說,他們是顧全大局,配合政府去做,以保障市民一定有電視可看、不會被中斷,「如果我哋話唔做都唔啱!點解呢?市民會恐慌冇得睇(電視),我哋又唔想做到咁,所以顧全大局就係講呢個問題。」
今次提交的還有對合作方案的初步意見,包括訊號源接入技術、服務質素監管與跟進的分工、專營約滿後處理等方面,相信稍後三方會開會商討。楊直言,若賺不到錢或營運不了,那就拉倒不幹,做合作底線之一是要有利可圖。
要求欠費客戶快交費
由於有公天客戶以未來沒電視看為由拒絕繳交「保養費」。楊家基強調,他們已簽下意向書,公天服務不會被中斷,故特借機公開追收:「唔該你交保養費呀,你哋又唔交保養費又叫我哋做,根本對我哋唔公平呀嘛!」
對於是次保障市民看電視之合作將由公帑埋單,楊家基稱是「當事人」不便批評,「有陣時都唔能夠講得啱與唔啱」,又形容幾廿年的公天與十幾年的有線像是在打架,而現在「政府出來擺平呢樣嘢」。
電信局盡快分析具體合作方案
而電信管理局晚上發出新聞稿指,「大部份」公天服務商已按早前局方會面向其提出之要求,在昨日下午提交聯合簽署的合作意向書及具體方案,表示同意使用有線電視所提供的電視頻道信號源,經公天網絡傳送至住戶。
電信局表示,公天所提的具體方案內容多涉及操作和實際執行解決方案的細節安排,他們會續以嚴格遵守中級法院裁判、尊重特許合同和確保公眾收看開放電視頻道的權益不受嚴重影響的前提下,儘快完成分析,並以之作為基礎推動有線及公天服務商儘早達成合作協議。
籲漏網之公天快加入
當局認為,公天對方案的認同,為開展下一階段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開端」。又呼籲其餘仍未列入其中的服務商,應立即聯絡局方或有線,避免因有「遺漏」而影響市民在收看電視。目前全澳有約十六間公天公司。
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連串負面事 警形象何置?(15/07/2013)
【本報訊】對於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飲酒後要求警員做掌上壓,警務人員協會會長原錦成表示,沒有法律不許飲酒後正常地上班,不過,若是醉酒執勤,便一定是違法。理工學院副教授蘇文欣認為,公開掌上壓活動相片的警員,若是為了社會公義,不應視為違法,反應得到尊重。時事評論員黃東指出,在日前的主教山「倒陳」集會中,警方不是派出二十名警員,而是二百。
警稱事忙拒派員出席論壇
治安警察局不許市民在主教山西望洋花園集會,卻被終審法院推翻;該局副局長在宴會飲酒後臉色發紅,返回警局要求警員做掌上壓運動,來提升精神狀態。昨早,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討論「警隊形象」,治安警察局回覆電視台:在上述節目期間,由於「工作頻繁」,所以,未能派員出席。
原錦成:法律沒規定不許酒後上班
對於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飲酒後要求警員做掌上壓運動,澳門警務人員協會會長原錦成表示,沒有法律不許飲酒後正常地上班,問題在於飲酒至甚麼程度。若某位人士飲酒後自行判斷可上班,原錦成認為是可行的,反之,若是醉酒執勤,便一定是違法的,也會破壞警隊形象。
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副教授蘇文欣卻認為,每一個專業都有自己的倫理守則,當中應該提及,若身心不在狀態時 (如:飲酒後),是不應該作出決定的。對於公開掌上壓運動相片的警員現正接受調查,蘇文欣表示,若洩露內部情況是涉及社會公義,相關人士不應被視為犯法,反應受到尊重。
蘇文欣:警醜化遊行人士
六月三十日,警方封鎖主教山主要道路,阻止市民散步前往西望洋花園,甚至,採取拘捕行動。事後,治安警察局局長借助片面的影片,指被捕市民是黃飛鴻徒弟出山,令十一名警員受傷。蘇文欣覺得,警方企圖醜化被捕人士,又用言語把自己置於弱勢,蘇說:「警方是弱勢?在座沒有人相信!」
黃東重談當日事責在警方
雖然,終審法院已推翻警方決定,市民於前日在主教山西望洋花園舉行「倒陳」集會,但是,時事評論員黃東指出,實情不是警方聲稱動用二十名警員維持秩序,卻是約有二百人,他們分布在主教山不同位置。他重申,在六月三十日出現的警民推撞等情況,關鍵責任完全在警方身上。
黃東稱:「澳門的警隊是澳門的恥辱,我非常同情前線警員。我們要實行高官問責,不只行政法務司司長,包括我們的保安司司長,以及李小平局長都應該問責下台。管治數千人的警隊,管成這模樣,警方只把精力主要用於防民之口。」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在台下發言時指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指責本澳警方,運用過大權力來干預公民權利,例如:不准外地記者入境採訪,限制新聞自由,也很隨意地設立保安區,限制示威自由。但是,為何不見改善呢?是特區政府高層不理會,或是警隊管理層堅持故我?
警稱事忙拒派員出席論壇
治安警察局不許市民在主教山西望洋花園集會,卻被終審法院推翻;該局副局長在宴會飲酒後臉色發紅,返回警局要求警員做掌上壓運動,來提升精神狀態。昨早,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討論「警隊形象」,治安警察局回覆電視台:在上述節目期間,由於「工作頻繁」,所以,未能派員出席。
原錦成:法律沒規定不許酒後上班
對於治安警察局副局長飲酒後要求警員做掌上壓運動,澳門警務人員協會會長原錦成表示,沒有法律不許飲酒後正常地上班,問題在於飲酒至甚麼程度。若某位人士飲酒後自行判斷可上班,原錦成認為是可行的,反之,若是醉酒執勤,便一定是違法的,也會破壞警隊形象。
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副教授蘇文欣卻認為,每一個專業都有自己的倫理守則,當中應該提及,若身心不在狀態時 (如:飲酒後),是不應該作出決定的。對於公開掌上壓運動相片的警員現正接受調查,蘇文欣表示,若洩露內部情況是涉及社會公義,相關人士不應被視為犯法,反應受到尊重。
蘇文欣:警醜化遊行人士
六月三十日,警方封鎖主教山主要道路,阻止市民散步前往西望洋花園,甚至,採取拘捕行動。事後,治安警察局局長借助片面的影片,指被捕市民是黃飛鴻徒弟出山,令十一名警員受傷。蘇文欣覺得,警方企圖醜化被捕人士,又用言語把自己置於弱勢,蘇說:「警方是弱勢?在座沒有人相信!」
黃東重談當日事責在警方
雖然,終審法院已推翻警方決定,市民於前日在主教山西望洋花園舉行「倒陳」集會,但是,時事評論員黃東指出,實情不是警方聲稱動用二十名警員維持秩序,卻是約有二百人,他們分布在主教山不同位置。他重申,在六月三十日出現的警民推撞等情況,關鍵責任完全在警方身上。
黃東稱:「澳門的警隊是澳門的恥辱,我非常同情前線警員。我們要實行高官問責,不只行政法務司司長,包括我們的保安司司長,以及李小平局長都應該問責下台。管治數千人的警隊,管成這模樣,警方只把精力主要用於防民之口。」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在台下發言時指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指責本澳警方,運用過大權力來干預公民權利,例如:不准外地記者入境採訪,限制新聞自由,也很隨意地設立保安區,限制示威自由。但是,為何不見改善呢?是特區政府高層不理會,或是警隊管理層堅持故我?
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業者提議政府收購公天 (12/07/2013)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提出解決公天的短期方案後,有公天公司認為方案有商討空間,曾批評方案的另一公天業界楊家基亦表示,基於維護市民收看電視的公共利益,被逼接受方案。
楊家基強調,接受方案的前提是政府必須監管,否則轉播有線電視的信號時,出現技術故障較難釐清責任,並提議政府收購公天公司的網絡,他們將提供服務至有新網取代。
他並表示,業界經營多年後被定性為非法,依照政府提出的方案不知能夠營運多久,故希望獲得補償,以維持現有的經營模式。
有線:現有公天客戶可 收看頻道肯定減少
澳門有線電視昨表示,落實政府提出處理公天問題唯一方案後,現有公天客戶可收看的電視頻道一定會減少。
有線商務總監鄭光耀稱,現時公天轉播的電視信號雖已刪除加密頻道,但仍有不少頻道沒有授權澳門地區播放。被問及日後有線向公天提供的免費頻道數量和準則,他稱有線現時與約五家公天公司合作,提供二十至三十個已有版權的免費頻道,主要是內地台,雙方在過程中有商業協議。
鄭光耀強調,洽商任何頻道的版權均須付出成本,包括金錢、廣告及不同合作模式等,具體提供的免費頻道須視乎政府的要求。
政府提出解決公天的短期方案後,有公天公司認為方案有商討空間,曾批評方案的另一公天業界楊家基亦表示,基於維護市民收看電視的公共利益,被逼接受方案。
楊家基強調,接受方案的前提是政府必須監管,否則轉播有線電視的信號時,出現技術故障較難釐清責任,並提議政府收購公天公司的網絡,他們將提供服務至有新網取代。
他並表示,業界經營多年後被定性為非法,依照政府提出的方案不知能夠營運多久,故希望獲得補償,以維持現有的經營模式。
有線:現有公天客戶可 收看頻道肯定減少
澳門有線電視昨表示,落實政府提出處理公天問題唯一方案後,現有公天客戶可收看的電視頻道一定會減少。
有線商務總監鄭光耀稱,現時公天轉播的電視信號雖已刪除加密頻道,但仍有不少頻道沒有授權澳門地區播放。被問及日後有線向公天提供的免費頻道數量和準則,他稱有線現時與約五家公天公司合作,提供二十至三十個已有版權的免費頻道,主要是內地台,雙方在過程中有商業協議。
鄭光耀強調,洽商任何頻道的版權均須付出成本,包括金錢、廣告及不同合作模式等,具體提供的免費頻道須視乎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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