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邁出政制發展重要一步 (31/08/2012)
【特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2年6月30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分別予以批准或備案,標誌著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五步曲」修法程序已全部順利完成。這意味著,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正穩步向前推進。
一、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落實政制發展的基本原則
在這次落實推進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過程中,特區政府始終遵循《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穩妥兼容地就兩個產生辦法的修訂展開相關的諮詢與修改工作。
第一,堅持主導權和決定權在中央的重要原則。由於澳門特區是國家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其政治體制的發展必然涉及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同時,根據《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擁有對《澳門基本法》的解釋權,以及對《澳門基本法》附件修正案的備案權和批准權。因此,在深刻理解相關法律精神後,特區政府秉持認真嚴謹的態度,遵守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在中央的重要原則,並充分聽取了澳門各界居民的意見,在此前提下,行政長官及時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請求酌定是否需要就上述兩個附件的規定作出解釋,以明確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的具體程序。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全票或接近全票的高票作出的解釋和決定,特別是明確「五步曲」的要求程序,體現了中央對特區政制發展的全力支持,也充分反映出特區與中央的利益一致性。
第二,維護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按照《澳門基本法》的原則性設計,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在這一政治體制下,澳門特區有效落實高度自治,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共同營造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以及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的良好局面。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存在著密切的聯繫,直接關係到廣大居民切身利益和澳門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因此,對於兩個產生辦法的任何修改,必須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情況,以維護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穩定為前提。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條關於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規定維持不變,澳門基本法附件二第一條關於第三屆及以後各屆立法會由直接選舉的議員、間接選舉的議員和委任的議員三部分組成的規定維持不變。」的規定這是完全符合澳門發展需要的。
第三,遵循從澳門實際情況出發。一直以來,澳門有偉大祖國為依托,有獨特的文化和傳統,也有自己得天獨厚的包容和諧環境與發展優勢,並已形成特有的城市氣質。政制發展要走有澳門特色的道路,任何削足適履或過猶不及都無益於澳門。此次,在把握兩個產生辦法修改內容和幅度上,也完全符合穩妥兼容地推進政制發展的澳門社會現實,也最大限度地體現了社情民意。
第四,實現均衡參與,為培養政治人才奠定基礎。社會在討論兩個產生辦法過程中要求均衡參與的主流意見是清晰易見的。也展現了特區已經邁出了政制發展的重要一步,更為澳門選舉法修訂奠定了良好的憲制基礎。與此同時,上述這些制度設計亦將為吸納更廣泛階層人士的均衡參與,為選舉能更充分反映民意及代表各界利益,為培養更多政治人才,為有志於公共事務的人士參政議政,為提高居民的公民意識和政治能力創造更好的平台和條件。
二、充分凝聚主流共識,發揚和諧包容民主
全社會在發表意見和參與討論過程中所展現的積極坦誠、相互尊重和彼此包容,充分體現了自由和民主的精神。兩階段收到總共165,247份意見和建議,體現了民意諮詢發動面的廣度和深度,既反映了廣大澳門居民的參與熱情,亦清晰顯示了社會主流的民意取向,並全面凝聚社會主流共識的過程,為政制發展向前邁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政制發展與每位澳門居民息息相關。在推動政制發展的進程中,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推動與民間配合參與,努力拓展多方位的諮詢渠道。在吸收首階段諮詢工作經驗的同時,政府加大宣傳力度,除了主動接觸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外,特區政府密切關注各類媒體的相關報導、評論和民調等,力圖掌握民意。透過電台、電視台、報刊、網絡等媒體,借助傳統的街頭廣告展板進行宣傳,以及派員到學校向師生講解特區的政治體制及其發展的方式,全方位向社會宣傳《澳門基本法》和政制發展知識。還積極配合多個社團、機構舉辦或籌備各項相關的活動,鼓勵各界居民踴躍就政制發展發表意見和建議。
求包容、促團結。澳門素來有講團結、顧大局、重協商的好傳統,儘管各社會階層利益趨向多元,訴求日益多樣,但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這次推進政制發展的經驗亦深刻印證了,只要我們充分貫徹發揚包容共進的優良傳統,廣聚民心,齊匯民力,定能推動包括澳門政制發展在內的任何重大事務穩步向前發展。
三、鞏固政制發展成果,全面推進「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
在歷時七個月推進澳門民主政制發展工作過程中,各界居民獲得了極為重要的廣泛參與機會。雖然兩項產生辦法的修法程序已圓滿結束,但這並不代表澳門特區政治體制永不再發展。對於民主政制的追求,可以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事實上,任何民主政制發展都需要一個過程,不能一蹴而就。我們認為,政制發展的真諦其實還在於能否更好地營造出令澳門居民感到滿意的生活空間,使他們的生活能夠更加幸福,使他們在物質、精神、文化等多層次的需求,在一個合理穩定的機制下得到滿足。
現階段,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得以成功推進,還得益於回歸以來民生的極大改善所奠定的堅實社會基礎。正是由於有了較好的民生保障,才有良好的社會氛圍和條件穩步推進特區的民主進程。因此,過於急促地推行民主政制,很可能會破壞和諧穩定的社會氣氛,影響經濟民生的穩步推進,我們認為並不可取。歸根結底,我們都應意識到推進民主政制發展的核心,就是要確保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總的來說,這次修改兩個產生辦法工作,充分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一貫關心與支持,凝聚了特區政府、立法會和廣大澳門居民的努力與智慧。此次推進政制發展的過程,不僅是一次深入領會和全面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全體澳門居民相互包容,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地廣匯民意、發展民主的重要實踐,還是一次深入學習推廣基本法,推進「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過程。
目前,澳門正同國家一起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應當努力抓住機遇,團結奮進。我們相信,只要廣大居民和特區政府共同攜手,一如既往地把注意力集中到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事務上,正確處理好發展過程中的深層次問題,推動特區各項事業協調發展,不斷增強本地區的綜合實力,就一定能實現全體居民的共同富裕和進步。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供稿)
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獲四千萬政總裝修工程因做開 馮:利潤不夠去應酬 (30/08/2012)
【本報訊】日前政府公布政總後座、司長辦公大樓花四千三百萬裝修,工程直接判給予議員馮志強的文根建築公司,引起外界嘩然。馮志強昨回應稱,他們多年來一直承接這類政府工程,故因利成便而被判給,不諱言該工程賺的錢「未夠應酬」,純屬「政治任務」。
事關機密獲信任得工程
馮志強表示,其公司回歸後獲特區政府信任,成功獲得多項政府工程,如行政長官辦事處等,故因利成便,且司長辦公大樓內部涉及機密問題,過去他公司亦承接過該大樓的裝修,他們工人自然就具經驗較熟識,所以政府才直接判給有關工程。
對於政府超過五百萬也不公開招標,馮志強相信,這類特殊工程未必要公開招標的,且其裝修規模也不是好大,一層只得約一千五百呎,但具體實際情況他無時間理會,故並不太清楚,是交由下屬負責。
馮志強自提工程「難處」,指政府工程要求和限制多多,如每天限施工四小時和低噪音等,工程成本不菲,「這種情況下這個價錢,一定比一般的工程費用高,這個必然的,因為受到限制」
馮志強坦言這是一種「責任」並非生意,「我好坦白講,並非接生意,又唔係捱義氣,係一種任務……好坦白講,價錢幾多我根本都唔去考慮,因為我的生意唔係著眼係呢度,我指示公司係作為一種任務、政治任務去處理,並不是刻意去賺取任何利益。」
「(有無錢賺先?)好坦白講,賺的錢未夠…好話唔好聽,未夠應酬。(夠唔夠工人出糧?)咁當然夠呼吸啦,生意人,如果餐餐生意蝕本,唔會生存到今日,但係我哋業務唔係呢方面。」馮志強這樣回答。
馮志強又透露,他公司早年承接了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的辦公樓工程,費用約為二千萬元,該工程做下來他們是虧蝕的,但「從來都未講過半句怨言」,是視之為「政治任務」去承擔。
被問到回歸以來接下了多少這類「任務」工程,馮志強笑稱沒有計算過,「我都不注重這方面的事,不過他委任到我就一力承擔」,而這些也不是公司主要的業務,直言要賺錢當然是建售樓宇。
事關機密獲信任得工程
馮志強表示,其公司回歸後獲特區政府信任,成功獲得多項政府工程,如行政長官辦事處等,故因利成便,且司長辦公大樓內部涉及機密問題,過去他公司亦承接過該大樓的裝修,他們工人自然就具經驗較熟識,所以政府才直接判給有關工程。
對於政府超過五百萬也不公開招標,馮志強相信,這類特殊工程未必要公開招標的,且其裝修規模也不是好大,一層只得約一千五百呎,但具體實際情況他無時間理會,故並不太清楚,是交由下屬負責。
馮志強自提工程「難處」,指政府工程要求和限制多多,如每天限施工四小時和低噪音等,工程成本不菲,「這種情況下這個價錢,一定比一般的工程費用高,這個必然的,因為受到限制」
馮志強坦言這是一種「責任」並非生意,「我好坦白講,並非接生意,又唔係捱義氣,係一種任務……好坦白講,價錢幾多我根本都唔去考慮,因為我的生意唔係著眼係呢度,我指示公司係作為一種任務、政治任務去處理,並不是刻意去賺取任何利益。」
「(有無錢賺先?)好坦白講,賺的錢未夠…好話唔好聽,未夠應酬。(夠唔夠工人出糧?)咁當然夠呼吸啦,生意人,如果餐餐生意蝕本,唔會生存到今日,但係我哋業務唔係呢方面。」馮志強這樣回答。
馮志強又透露,他公司早年承接了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的辦公樓工程,費用約為二千萬元,該工程做下來他們是虧蝕的,但「從來都未講過半句怨言」,是視之為「政治任務」去承擔。
被問到回歸以來接下了多少這類「任務」工程,馮志強笑稱沒有計算過,「我都不注重這方面的事,不過他委任到我就一力承擔」,而這些也不是公司主要的業務,直言要賺錢當然是建售樓宇。
政府已收華置聲明異議 (30/08/2012)
【特訊】特區政府證實已收到香港華人置業旗下的Moon Ocean, Ltd.公司的聲明異議。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消息,根據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判,行政長官於8月8日宣告其於2006年3月17日確認同意轉讓氹仔偉龍馬路和雞頸馬路的5幅地段的批給合同所生的權利轉讓予Moon Ocean, Ltd.公司和修改批給合同改為無效的決定。行政長官已於8月28日收到Moon Ocean, Ltd.公司的聲明異議,澳門特區政府將嚴格按照終審法院的判決依法跟進。
險臨尾香 主席投票保兩選舉法通過 (30/08/2012)
【本報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法修改法案昨通過,整個政制發展修法完成。但在表決關頭,有建制派議員不滿間選分配而倒戈,一度令議案通過差一贊成票,立法會主席劉焯華見狀即動用自己一票補上,確保選舉法如常通過。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細則性審議通過兩個選舉法修改法案,共廿八名議員出席。會議討論集中在間選新增議席上,尤文化、體育界佔兩席,劃出來的社會服務、教育界只佔一席的新安排,再次引來議員的質疑和批評。
在表決「社會服務及教育界選舉組別產生一名議員」條文時,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陳偉智、陳美儀五人投反對票,關翠杏、吳在權和陳明金三人則棄權,而在篤定贊成的副主席賀一誠缺席下,只有其他十九議員贊成,無法達到三分之二(廿人)特定多數通過。
一直盯著票數的主席劉焯華,眼見情況不對,為免讓整項法案無法通過打回頭,隨即決定放棄主席中立不投票的慣常做法,親身下海投出贊成的一票,讓有關條文在有驚無險下通過。
而在「文化及體育界選舉組別產生兩名議員」條文表決時,由於上述八人中的吳在權轉軚投下贊成票,該趟主席就無須再親自出手解決就順利通過。其他條文表決就基本就只有學社三位議員和高天賜反對。
議員「歪論」「誤導」針鋒相對
在審議間接選舉的條文時,議員亦不時針鋒相對。直選議員區錦新指,《基本法》第廿五條規定澳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唯一般市民只得一票,有人卻可多一票選間選,特首更多七票選官委,完全是不平等體現。他批評,現即便已是「澳人治澳」,可這種不平等的情況未見改善,反而要進一步去增加間選,實有違《基本法》。
法律專家兼委任議員黃顯輝就不表認同,指摘有關言論有「好嚴重性的誤導」,強調間選的構成是社團,而市民可自由結社、參加社團,透過此參與間選,強調若是禁止或限制市民結社、參加社團,才屬違法。
區錦新隨後揶揄道,「法律學者說歪論」的原因不離二,一是在象牙塔裡不顧社會現實,二是自己是既得利益者維護既得利益。他指出,結社、參社自由根本不等於政治權利,市民不參與社團就一定被剝奪參與間選的權利,即使有參與社團,其可能不被列入界別法人,就算是,也要在社團擔任高職,否則也沒權參與。
張:澳門永遠都無公平選舉
來自社文教體組別的間選議員張立群也有話說:「公平喺社會、喺我們這個世代,我諗永遠都見唔到,永遠都無公平!」認為大家應接受當下這種選舉模式的社會現實,「唔好理佢基本法、咩法,只要按照市民的原意、意願,合法去選出來的人,就係成為一個議員。」
張立群隨後亦發炮批評一直反對兩修法方案的學社三位議員,只看其他地方民主選舉的好處而不提壞處,但中國在政治上「有少少問題」就指摘其不是,稱要民主就應是要包容其他人意見,更開出「下一屆你們三個唔做,我一齊唔做」的政治交易,即時讓沉悶的議會響起一陣笑聲。
政改塗鴉消消氣 (30/08/2012)
【圖片新聞】昨日一如所料,立法會通過「+2+2+100」政制發展方案,新澳門學社於晚上八時至十時半舉行「政改塗鴉牆」行動,收到市民透過手機發送 的二百多條短訊,並把他們投射到南灣舊法院外牆,表達對澳門政制發展的意見及願景,引來不少市駐足觀看。
部份短訊內容:「+2+2+100 on9」、「WTF 官委間選多垃圾」、「要求行政長官選委人數增至五十萬人」、「民主倒退痛心疾首 違背良心等待天收」、「政府傳統社團強姦民意 廢除間選官委」、「想過沒?菜價超貴都跟政制有關啊」、「政府代表權貴,誰來代表人民?」、「政改一役妖怪現身 是人是鬼自有公論」。
新澳門學社已將所有塗鴉內容上載到社交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455548161152218.106934.211595632214140&type=1)。
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政總後座花四千三百萬裝修 (28/08/2012)
【本報訊】政府昨日公布,將會花費四千三百多萬元,展開政府總部後座四個樓層的裝修工程,承批人是議員馮志強任董事會主席的公司。傳媒昨日向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查詢,為何相關工程未有公開招標等問題,獲回覆是需要與工務部門溝通。然而,直至截稿時間仍未作出進一步的回應。
工程直接判給文根公司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訂立執行「司長辦公大樓地面層至四樓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額高達澳門幣四千三百九十八萬六千多元。承批人為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的董事會主席是立法會間選議員馮志強。翻查「印務局」網站,未見政府為這四千多萬元的工程公開招標。
據了解,「司長辦公大樓」即政府總部後座六層高的行政大樓,正門位於風順堂街,請願、示威的市民一般被安排在該處遞信。該大樓原設有四位司長的辦公室,然而,工務運輸司司長、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在去年九月搬到中國銀行大廈,裝修費為澳門幣二千一百五十四萬七千多元,至於租金未見公布。
兩個司長辦公室遷離「司長辦公大樓」後,據了解,政府在那裡展開相當大規模的行政長官辦公室裝修工程,完工後,崔世安才遷入該處辦公。但是,翻查「印務局」網站,未見政府公布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裝修招標及開支金額。至於,行政長官辦公室佔用「司長辦公大樓」多少樓層,則有待進一步公布。
特首搬走 華人銀行大廈租處用途未公布
崔世安未遷入「司長辦公大樓」前,逾兩年時間租用政府總部旁、卑第巷的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五、六樓。雖然,他現已遷到「司長辦公大樓」,但在該銀行大廈的租賃仍然繼續,據悉,政府更增租樓層,且已展開裝修。至於原因何在?特首及相關人員遷離後,該處的用途是甚麼?當局也從來沒有公布。
此外,為配合「司長辦公大樓地面層至四樓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展開,現時,在「司長辦公大樓」的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要否暫時搬離?搬往那裡?臨時辦公室的開支 (裝修、租賃) 是多少?仍有待「陽光政府」進一步公布。
工程直接判給文根公司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訂立執行「司長辦公大樓地面層至四樓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額高達澳門幣四千三百九十八萬六千多元。承批人為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的董事會主席是立法會間選議員馮志強。翻查「印務局」網站,未見政府為這四千多萬元的工程公開招標。
據了解,「司長辦公大樓」即政府總部後座六層高的行政大樓,正門位於風順堂街,請願、示威的市民一般被安排在該處遞信。該大樓原設有四位司長的辦公室,然而,工務運輸司司長、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在去年九月搬到中國銀行大廈,裝修費為澳門幣二千一百五十四萬七千多元,至於租金未見公布。
兩個司長辦公室遷離「司長辦公大樓」後,據了解,政府在那裡展開相當大規模的行政長官辦公室裝修工程,完工後,崔世安才遷入該處辦公。但是,翻查「印務局」網站,未見政府公布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裝修招標及開支金額。至於,行政長官辦公室佔用「司長辦公大樓」多少樓層,則有待進一步公布。
特首搬走 華人銀行大廈租處用途未公布
崔世安未遷入「司長辦公大樓」前,逾兩年時間租用政府總部旁、卑第巷的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五、六樓。雖然,他現已遷到「司長辦公大樓」,但在該銀行大廈的租賃仍然繼續,據悉,政府更增租樓層,且已展開裝修。至於原因何在?特首及相關人員遷離後,該處的用途是甚麼?當局也從來沒有公布。
此外,為配合「司長辦公大樓地面層至四樓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展開,現時,在「司長辦公大樓」的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要否暫時搬離?搬往那裡?臨時辦公室的開支 (裝修、租賃) 是多少?仍有待「陽光政府」進一步公布。
+2+2+100成定局 學社搞光影塗鴉清談政改 (28/08/2012)
【本報訊】「+2+2+100」的兩選舉法修訂案早已塵埃落定,立法會將明日審議通過,完成本地立法。新澳門學社計劃在今明辦政改塗鴉和燭光清談,爭取最後一刻繼續發表和交流意見,提升公眾關注本澳政制發展之氣氛。
在兩選舉法案預計通過當日(即廿九日),學社在晚上八至十時舉辦「政改塗鴉牆」藝術活動,讓公眾可在即日起至活動結束前透過手機發送短訊至6233 1364或到活動網頁https://wall.newmacau.org/發表的政制意見,他們經過濾後屆時會將之以電子光影投射在現專搞藝術展的南灣舊法院外牆公開展示。
學社強調,他們會為內容把關,內容須與政改或其他公眾事務有關,但會考慮容許「向陳司示愛」,若有明顯粗口字眼會以「X」取代再投射,也歡迎不同的政見,更可透過此互動討論,「如有人真係好支持+2+2,甚至話+2+2好,只要符合主題,我們不論立場都是歡迎的。」
另一活動是「政制通過前最後一夜燭光清談」,將在廿八日晚立法會前地舉行,學社會邀請政制諮詢過程中表現甚為關注的公眾人士、社團領導參與,也歡迎各界知名人士及廣大市民出席,討論本澳政制發展。
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昨表示,既得利益的傳統社團在政制發展諮詢過程中瘋狂製造「主流民意」、配合政府強推倒退的「+2+2+100」方案,學社就選擇在此「最後一刻」舉辦上述活動讓公眾參與,表達對政制的意見。
被問到政制發展方案已定下辦這些活動有何意義,周庭希回答說,公開諮詢過程中曝露了許多千奇百怪的灌水現象,收集到的十萬份支持「+2+2+100」是否能代表居民意見實很有疑問,而有人透過塗鴉等另類方式表達,卻一度遭扣查起訴,可顯示出公眾缺少渠道發聲,故實有此需要。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