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

陳司:離任肥餐不為誰做 (17/05/2014)


【本報訊】被稱為「自肥」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激起一片反對聲浪,更有人指最大受惠者為特首崔世安。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首度開腔回應,強調此屬制度化建設,並非為誰「度身訂造」,惟未有回應政府會否撤案。

樂意開腔解畫

陳麗敏昨於議事亭出席完活動後,被傳媒追訪「自肥方案」問題。陳司反應甚為樂意,更親切地拉著提問的記者,轉移到較寧靜的一旁企定定受訪。

陳麗敏甫開口即強調,法案是保障特首及主要官員的一項制度建設,而當中備受非議的離任補償,政府是經深入研究,「我們認為,唔需要為好小數的人,設立一個退休制度,所以(推)這個離任補償」。

收兩份不等於雙重受惠

今屆政府臨完結才特推方案,又有離職和過冷河的兩份補償,被廣泛批評為自肥。陳麗敏解釋,離任補償是對官員在任內,政府沒為其在退休撫卹制度或公積金制度供款而設立之保障,而禁止工作補償是因應過冷河制度避免出現延後利益而訂的另一保障,澄清兩者是有分別,是外界混淆、誤解了。

至於為何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離任補償由月薪百分之十四大增至百分之三十計,陳麗敏稱,是政府接納立法會二常會的意見而訂定,即可吸納社會精英,又可培養人才,其差別、幅度合理。

法案崔世安受惠最多?

被問到現時那些高官沒長俸或公積金而可獲以三成計的一次性補償,陳麗敏只答道:「現在大部份都係公務員的,大家都知道啦,係米?但我們要記得,我們這個係一個制度,唔係話為某啲人訂造或者點樣!」

不過,時事評論人了空已撰文指出,特首崔世安在第一、二屆政府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十年,且其非公務員出身,故若法案實施,他屆時除可獲特首補償等外,也可追溯獲主要官員補償的部份。若屬實,法案生效後刻下能獲補償最多的,毫無疑問就是崔特本人。

公職人員協會早前遞信要求政府撤案,那當局會否考慮撤案?陳司未正面回應:「我們已經交咗文本畀第二常設委員會,同立法會繼續溝通。」

學社簽名力阻惡法 (17/05/2014)


【本報訊】《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建議,向離任特首和高官發放「離任補償」和「禁止工作補償」。非公務員出身的高官,其「離任補償」更是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新澳門學社昨日發起街頭簽名行動,呼籲市民或團體「一同力阻這條惡法」。短短三小時,收到約一千個市民的簽名。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法案審議之初,建制派的議員「鐵板一塊」,予以支持,但是,他們現在也認為百分之三十的「離任補償」是太過份的,吳國昌希望,可以說服一些建制派的議員,當機立斷否決法案。因為,若強行通過法案,將對政府管治威信造成長遠的傷害。他也認為,百分之三十的「離任補償」與行政長官崔世安爭取連任及另組新班子有關。

簽名反對法案的市民鄺先生認為,不應該、不值得為特首和高官追溯發放高額的「離任補償」和「禁止工作補償」,因為,他們實在做得不好。他表示,市民應該遊行,甚至向台灣學習──佔領議會,因為,澳門的社會問題拖了很久,民眾不能繼續不覺醒。

市民紛責離譜過份

「你們 (高官) 是否要硬搶澳門人的錢?」退休人士譚先生指出,特首、高官的月薪已有十多萬元,但是,很多澳門人辛苦工作,月薪只有數千元。歐陽先生也認為,特首和高官的薪酬、待遇已經很好,就算不發放「離任補償」和「禁止工作補償」,也可無憂無慮地生活,政府竟提出這樣的惡法,實在過份和離譜。

餘下的街頭簽名日期、時間及地點如下:五月十八日 (下午四至六時,祐漢大豐銀行外)、五月十九日 (下午四至六時,高士德大家樂門外)、五月二十日 (中午十二時半至二時半,水坑尾)。另外,新澳門學社的《愛瞞日報》也發起網上活動 (http://goo.gl/s4giWc),市民可拿著寫有「貪官離補,實在離譜」字眼的標語拍照,並把相片上傳給該報,以表達不滿和反對。

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自肥方案 撤了最好 (16/05/2014)

【本報訊】特首、高官的「自肥方案」引起越來越多批評和反對,時事評論人蘇文欣 (見圖) 認為,參考商界和外地政府,「離任補償」訂為百分之二十五已是很高,但是,政府現在提出百分之三十,卻沒有充份理據。若然,政府不撤回法案,立法會通過又予以通過的話,市民只會更不信任政府,更認為「做官是肥自己,不是服務市民」,更相信議員只是支持政府投票機器。

百分卅分偏高乏理據

立法會現正討論《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政府突然提出,出身自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其離任補償為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時事評論人蘇文欣認為,離任補償類似「約滿酬金」,然而,就算是商界和外地政府,「約滿酬金」訂於百分之二十五已經很高,一般約是百分之二十。他同樣批評,政府把離任補償訂為百分之三十,卻沒有提出充份理據。

接受委任前早知要『過冷河』

根據立法會現正審議的法案文本,主要官員離任後,可得「離任補償」和「禁止工作補償」,這被批評是「嚴重的重複」。蘇文欣也認為,不應發放「禁止工作補償」,因為,主要官員接觸敏感、機密資料,他們早於接受政治委任時,理應清楚知道,離任後有一段時間不能從事有報酬的私人業務──俗稱「過冷河」,這是個人誠信和責任的問題,甚至,合約也可能早已訂明這要求。

縱使法案問題多多,立法會卻有意在本月表決通過。蘇文欣認為,撤回法案是最好的,但是,見不到政府有這考慮。他提醒,若法案得以通過,市民更不信任政府,更認為「做官是肥自己,不是服務市民」。他覺得,有主要官員在離職前七個月,發揮其「剩餘價值」來制定法案「自肥」,把「自己的利益」推到最高,然而,本澳卻長期被批評法律滯後。

法案若通過市民更不信政府

立法會方面,法案若可通過,市民更認為「議會無用」、「議員不能代表市民」、「議員是支持政府的投票機器」,「立法監督不了行政」。市民更加相信「官商勾結」、「官商互惠」的存在,也會問:議員為官員自肥通過法律,是否回報官員之前曾為議員批准甚麼?蘇文欣續說:「現在說這些話是沒有證據的,不過,你 (政府和議會) 提出離任補償為百分之三十,同樣是沒有理據的。」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免自肥之譏 學者獻計《高官離任保障》延後生效 (15/05/2014)

【本報訊】被視為「特首、高官自肥法案」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受到越來越多批評和反對。澳大助理教授余永逸認為,該法律可延後在十二月二十日生效,以至現任高官不能受惠,這可解決「自肥」的爭議。此外,他不認同,把高官的離任補償訂為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因為,這是缺乏合理依據的。

進入最後審議階段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被批評是「自肥法案」。香港傳媒頭條報道這法案時,標題採用了「醜陋」、「自肥」等字眼,不過,澳門傳媒則找來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議員,表述該法案如何合理。

早前,六名議員分別要求行政長官撤回法案、促請立法會進行公開諮詢,表明不贊成部分條文。然而,以官委和間選議員佔大多數的第二常設委員會,已否決公開諮詢,更計劃在本月內把法案交全體大會表決。

澳門大學政府及行政學系助理教授余永逸 (見圖) 認為,不需要擱置《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但是,要把它延後到今年的十二月二十日才生效,以至將要離職的現任主要官員,不會藉這法案而受惠,這可解決「自肥」的問題。

余永逸認為,現任主要官員在十五年前履新時,原是沒有上述法案所提出的待遇。雖然,法律滯後,存在「剝削」,不過,在法理上,不應該增補新設的報酬,但是,從良好僱主的角度,為職任僱員提供福利,可以是合情的做法。

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出身應待遇一致

現時,政府向立法會建議,出身自公務員的主要官員,其離任補償為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十四,但是,出身自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其離任補償由百分之十四調升為百分之三十。余永逸不認同上述建議,他提出,不要分化公務員出身和非公務員出身的主要官員,兩者的待酬應該一致。

有意見認為,百分之三十可吸納非公務員的人才,余永逸表示,這是不合理的,亦是歧視出身自公務員主要官員。他問:公務員當中有人才,私人機構有人才,莫非,來自私人機構的人才一定較來自公務員的好?

余永逸指出,把離任補償訂為百分之三十,政府是解釋不了的。他也提出,可把離任補償訂於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二十一之間。因為,不能低於一般公職員的百分之十四,此外,政府既為公務員供款百分之七的公積金,為了表示對主要官員的尊重,也可為主要官員供款百分之七。

若行政長官崔世安不撤回法案,預計立法會有足夠票數通過《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余永逸認為,政府和立法會的敗筆是「大石砸死蟹」,「不考慮其他人的看法」,立法過程猶如「街市講價」。

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關李不贊成調升官員離任補償 (14/05/2014)

【本報訊】昨日,香港傳媒頭版報道《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標題為「醜陋!澳門政府修例自肥 特首一世咬糧 九官離職厚酬」。另外,議員關翠杏和李靜儀已就上述法案致函立法會的委員會,表明不贊成調升非公務人員出身的主要官員的離任補償。

昨日,直選議員關翠杏及間選議員李靜儀聯名發函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就《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提交意見。她們表示,政府在原法案文本中提出,主要官員離任補償為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十四,這是參考了現有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中的政府供款比例,具有一定的依據。

然而,按照政府提交的最新工作文本的建議,對非公務人員出身的主要官員離任補償,由百分之十四改為百分之三十,卻從未交代有關比例的訂定準則及理據,容易令人質疑政府欠缺對公帑使用適當性的審慎考量。

她們指出,參考鄰近地區在討論首長或主要官員的保障時,均會以「既為官員設定適當的保障、亦平衡公帑合理使用以及社會共識意見」為訂定原則。反觀本澳此次調整,政府卻無法交代任何科學的計算標準或參考準則,且調升幅度之高也確實令人難以接受。

關翠杏和李靜儀稱:「基於上述原因,我們明確表示不贊同將離任補償由百分之十四調整至百分之三十的建議。」除了這兩名議員外,直選議員高天賜和梁榮仔要求行政長官崔世安撤回法案,吳國昌和區錦新也要求立法會展開公眾諮詢,卻遭第二常設委員會投票反對。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特首高官離職肥雞餐 公職協會遞信促撤回 (13/05/2014)


【本報訊】澳門公職人員協會稱,自《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草案提出後,收到大量市民及公務員投訴,故遞信要求競選連任的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民意,撤回草案留下屆政府再推。

公職協會一行六人,昨日下午手持「反對司長離職補償」、「肥上瘦下」、「no shame at all(沒有羞恥可言)」、「濫用權力」、「司長自己為自己」和「無諮詢閉門造車」標語,到政府總部遞信表達撤回訴求。

官車司機豎拇指表支持

遞信期間,不少正駕駛政府官車的公務員司機經過政總問外,都對高一行行注目禮,部份更在車內直豎拇指,對其要求撤回方案行動表支持。

該會在信中指,他們就法案收到大量市民及公務人員投訴,批評政府沒有任何諮詢和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閉門造車,就直接交至立法會,實濫用權力,因此會方反對法案,要求特首如舊區重整和刑事歸責年齡法案般撤回,留待下任政府處理。

崔為連任應撤回方案

該會理事會主席高天賜表示,該法案是「非常之荒謬、無恥和不公平」,若崔世安真想連任,就一定要作出適當措施,如提高施政透明並諮詢市民,而他們亦相信崔為此會予以考慮的。但如最終當局不撤回,他們定會有下一步行動。

對於立法會二常會否決把方案公開諮詢並爭取月內表決通過,身兼立法議員的高天賜直言,對出現這樣結果不感意外、很正常,並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市民眼睛是雪亮的,市民明白立法會根本不能反映市民聲音,因其組成絕大部份來自商界。

忽爆下屆政府名單

高期間又大爆下屆政府人事變動,稱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將接替行政法務司司長一職,而特首辦主任譚俊榮則出任派錢之社文司司長,其主任一職會由特首辦顧問柯嵐頂上,保安司司長或由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擔任,而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則會留任。

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吳區:主要官員保障制度法案要公開諮詢 (05/05/2014)


【本報訊】政府提出特首和主要官員離職後,既有「離任補償」,又有「禁止工作補償」,而且,非公職出身的主要官員「離任補償」更提升至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要求立法會就相關法案展開為期至少一個月的公開諮詢。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昨午舉行記者會 (見圖),公開要求立法會就《候任、現任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進行公開諮詢。他們表示,一方面,政府在去年十二月匆匆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之前未曾公開諮詢,另一方面,法案存在嚴重的重覆補償問題。

兩位議員指出,依照法案原文,一位任職十五年的主要官員離任時,已可獲一筆高達四百七十多萬元的「離任補償」。這筆「離任補償」應已足夠補償高官離任後一兩年「過冷河」暫不工作的損失,但法案卻另設「禁止工作補償」,要多付公帑達三百萬元。

吳國昌表示,「離任補償」的發放,已預定主要官員兩年內不工作,還要再增付「禁止工作補償」,是嚴重的重覆;區錦新則認為,額外發放「禁止工作補償」是「非常不合理」的。

此外,政府又突然提出,把非公職出身的主要官員「離任補償」提升至按離職日的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理由是要增加非公職人才任高官的吸引力。兩位議員指出:「現在主要官員月薪已達十八萬七千多元,對於百分之十九點九的本地居民來說絕不能說是不夠吸引力,絕對無需再巧立名目花錢去吸引。」

區錦新提出,非公職出身的人士要有高待遇才出任主要官員,究竟是為抱負、為服務社會,或是為了錢?他續說:「若是為錢,就算逾十八萬元月薪都不夠貪污賺的多。」吳國昌認為,要有很高待遇才當高官,不見得是澳門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