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楊家基:厘清分別 公天可發牌 (15/06/2013)

【本報訊】公共天線公司代表楊家基表示,他們提供的服務沒有侵犯有線電視專營合約,只要政府予以厘清兩者的經營範圍後,實可向公共天線公司發出牌照。他一再重申,接收免費電視訊號,收看免費電視節目是市民的權利,不應由一間商業機構壟斷。

公共天線公司代表楊家基 (見圖) 重申,他們提供的服務是「接收」免費的電視訊號,並把它「延長」到千家萬戶,當中,不涉及節目編輯,並且是實時送出的。其實,市民可各自在居所接收同樣的、沒有加密的、免費的電視訊號,只是由於某些環境接收不良等,才需要公共天線公司提供的服務。

楊家基表示,公共天線公司與有線電視專營合約的經營內容是不同的,前者也沒有侵犯後者的專營權,公共天線公司之所以被視為「非法」,只是因為政府過去數十年來沒有發出牌照。他認為,行政當局厘清公共天線公司和有線電視專營合約之間的分別後,可就公共天線公司發出經營牌照。

在四十多分鐘的專訪中,楊家基多次提及:接收免費電視訊號,收看免費電視節目是市民的權利,不應由一間商業機構壟斷,市民更不能沒有選擇權,這是多間公共天線公司堅持到原因。按他的理解,公共天線公司在中級法院定出的九十天限期後,仍可提供現有的服務。

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平息公天風波 陶永強未有計 (14/06/2013)

【本報訊】在中級法院裁決的七日後,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終公開回應,明晰指現時公天為非法,公司屬「無牌」經營,而目前還未有平衡到執行法院勒令、尊重專營合約、保障市民收看電視的解決方案,但無意考慮贖回或取消有線專營權。
 
陶永強昨出席新青協晚上舉行的網民論壇,事前更預先表明傳媒可提前十五分鐘做採訪,這是其在中院裁決後,以及繼特首、司長開腔後,首度公開現身回應事件。

法院定性公天屬非法
 
對於中院判決,有線與公天的解讀各有不同,兩位上級亦無明確解畫,讓事件眾說紛紜,故陶永強一開始就先作澄清,判決將公共天線公司現行營運模式定性為非法,局方因此要在九十日內,按其勒令尊重專營合約、終止相關非法活動。

公天無牌 傳送免費電視亦不行
 
陶永強進一步解釋,非法之主因是公天公司未獲授權、發牌,去搭建公共網絡提供電視訊號傳送服務,並向用戶收取費用,這些活動實未被法律所容許、需要中止,當中即使只傳送如澳廣視這類免費公開、地面廣播的電視訊號亦然。

公天無法律管不等於可以做
 
不過澳門從未有過公天牌照,亦沒這方面法律,為何也會視作違法?陶永強如是答:「其實含意好簡單,因為無法律不等於他可以做,其實無法律規管的情況下面是不可以做,這個我諗是我們的法律精神,在中院判詞裡亦好清晰。」

廣星公天也非法經營

全澳約十五間大大小小的公天公司均無「公天牌」,陶永強對直認無一合法,並指出違法並非只限於被告的六間公天,即使是與起訴方有線同一老闆的廣星,其經營公天業務的部份亦屬違法情況。
 
由於有線專營合約存在,現時政府沒法、沒條件向被法律所不容的公天發牌,但陶永強不認同取締公天是唯一辦法,又透露當局不會朝贖回九個月專營的方向考慮,因政府須遵守合約,不能因問題就「反而調轉要去取消」特許合同。
 
陶永強重申此問題非常之複雜,須明白採取任何激烈手段,必然會影響市民收看電視,何況這不易做,「我今日取締它,我聽日就即刻可以畀返電視市民睇,現在未具備、過往十幾年都無這個條件,所以這個問題就不是政府不作為的問題,我們都積極去處理,希望尋求到解決方案,但事實技術上面存在問題。」
 
早年廉署曾就同樣的問題向電信局發勸喻,建議一年改善,最終又不了了之,今回法院給出九十日之期,局長究竟有否信心解決到?陶永強則謂,今次時機與環境都不同,希望會有更好處理方法。但有記者質疑,若有可行辦法不會現在才想到,陶頓一頓笑答道:「哎,不斷尋求、不斷尋求,大家繼續努力」。
 
陶局強調,九十日後公天現行這種運作模式是一定須要禁止,現時當局正積極構思解決問題的方案、聽取意見,冀既滿足裁決,亦盡量維護市民收看電視權利,「但係咪透過依家(公天)呢種模式收睇,我諗呢個係我哋尋找方案過程入面,會慎重作出考慮」。
 
綜合陶所言,目前合法收看電視之法,除了市民加入有線外,就是自行在私人地方架設天線接收。

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電信管理局約見公天 期訂出解決方案 (12/06/2013)

【特訊】就中級法院上星期對澳門有線電視訴訟的判決,電信管理局已遵照行政長官批示,嚴格執行中級法院的裁決,盡快研究可行措施,設法令市民所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誠然,有線公天是個長期糾纏的問題,當中存在歷史遺留的問題、專營合約、市民收看電視的習慣等既複雜又涉及廣泛市民的問題,電信管理局一直秉持在法律框架下尋求各種可行的解決方案,包括借鑒國際間對相關服務的界定、推動合作、宣傳電視頻道版權的維護、參與修改著作權法案的相關工作、打擊和取締非法建設光纖網絡等,同時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一直保持開放態度,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和進行溝通,務求各持份者能了解政策和處理的過程。

為執行好中級法院的裁決,電信管理局已約見案件所涉的公天公司代表,雙方進行了坦率的交流。公天公司向該局表示十分重視中級法院的裁判,而會上公天公司表達了其意見及建議,該局會就雙方所探討的內容作深入研究及密切保持聯繫,並表示在尊重中級法院判決的前題下,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與此同時,電信管理局表明了中級法院裁決的嚴肅性,而雖然現時仍未有一完備的解決方案,但電信管理局會積極作出分析,期望短期內訂立符合社會整體需要和發展的解決方案。

陳明金全方位開火 (12/06/2013)

議員陳明金在議程前發言中批評,公天、鬼巴、墓地事件以及機場對面五幅土地事件,由司法部門判決、主動的說明情況,以及由廉政、審計部門的報告來看,相關官員明顯存不正義、不效率,面對明顯社會矛盾,視而不見,任中矛盾和問題惡化,嚴重造成社會成本內耗,損害全澳居民利益,主張對大多數居民共同認為的庸官,應該實行調動、降職,甚至罷免。

陳明金指出,公天問題由二零一零年廉署報告指出問題所在,電信局仍然闊佬懶理,任由問題惡化,告上法院、將居民自由資訊權當作炮灰、扯貓尾,是典型的政府內耗行為,促請政府依法按時妥善處理,不能讓不正義、不效率的官員損害廣大居民利益。而墓地事件,他指出,廉署報告早已明顯批評有度身訂造之嫌,但涉案官員總是遮遮掩掩,企圖一句進入司法程序就可以掩飾一切,有關官員又行政卸膊,為官不正義,不作為。利用手中權利掩飾真相,內耗社會公共資源打官司,消費居民知情權,結果只能離民意越來越遠。

陳明金認為,上述事件反映出,一些行政機關不依法辦事、導致糾紛後自身不願承擔責任,將問題和予盾推給司法機關,企圖以此代替本身不依法從民事、行政層面去解決本身應該負責的問題。對於缺乏正義和效率的官員,應採取調動、降職、甚至罷免,而一些學術機構或政府部門的顧問職位,不應該成為這些官員的避難所。

吳國昌指新巴士事件高官要問責

另議員吳國昌批評,巴士在交通事務局布置系統設施和安排現場查核監管下,竟可以選擇有顯著數量在非繁忙時段多發車,甚至全程空車騙公帑,涉嫌官商勾結縱容利益輸送最為令公眾無法接受。過去三年,乘客集體運輸公共服務開支由去年六億八千四百萬元激增至十四億五千八百萬元。促請政府以獨立調查機制全面徹查,絕不應由涉嫌官商勾結縱容利益輸送的實體自行檢討。此種自己查自已的安排,將令公眾質疑政府縱容涉事者執好盤數胡混過關,亦促請行政長官為運輸工務司司長未有為巴士事件在政治層面作出交代作出高官問責。

高天賜促譚偉文辭職

議員高天賜則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十幅墓地事件中的不誠實,理應承擔政治責任,在向檢察院延遲遞交文件一事中,行政法務司司長理應同樣要承擔責任。又希望行政長官向她問責,假使主要官員可濫用公共權力,好像甚麼事都沒有發生繼續逍遙法外,政府還又如何能要求市民遵守法律?對以瀆職罪的譚偉文,他認為,應辭去民政總署管委主會主席一職才是誠實、負責任的做法。

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區錦新倡贖回有線專營權 (11/06/2013)

【本報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約九十日後,澳門居民或是無法正常收看電視,或要付數倍費用才可收看電視,他要求行政長官崔世安,贖回僅餘幾個月的有線電視專營權。會否擔心專營公司開天殺價?他說:「作為商業機構,要有商德、商譽,要開天殺價的話,很難在澳門立足。」

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昨日到政府總部遞信 (見圖) 後表示,日前中級法院就有線電視的上訴之判決,裁定為澳門服務數十年的公天公司之轉播電視訊號,是違反有線電視之專營權,更勒令九十天內要停止公共天線公司對電視服務的傳送。區認為,在法律角度上,專營合約與公天公司的衡突,是無法調和的。

由於,有線電視的專營合約將在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到期,區錦新要求行政長官崔世安立即與相關公司談判,以合理價格贖回專營權。會否擔心專營公司開天殺價?區稱:「作為商業機構,要有商德、商譽,要開天殺價的話,很難在澳門立足。」

現時,公共天線所提供的服務,只是每個月付出三數十元 (大多數被包括於大廈管理費之內),便能有優質的電視訊號供使用。區錦新提醒,若只由專營公司提供幾乎完全一樣的服務,其費用卻是十倍以上。就是說,澳門居民本來僅付三數十元就獲得的服務,卻在專營之下要花上十倍或以上的費用。

促撤換無能官員

區錦新指出,中級法院批評電訊管理局不作為,事實上,自二零零六年成立以來,該局對有線電視與公天公司之間的矛盾,沒有有效的處理,也沒有依照廉政公署兩年前指定的期限內解決問題。他要求崔世安,嚴肅追究電信管理局官員的責任,並應考慮撤換無能官員。

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公天堅認無違法續營運 (10/06/2013)

【本報訊】中級法院判有線電視部份勝訴一出,惹來可能大部份市民無電視睇之局面,公天公司代表則堅持他們現行服務無違法,九十日後仍會繼續向用戶提供電視訊號。
 
澳門論壇昨討論該判決帶來的問題。出席的世界電業工程行(公天公司)負責人楊家基表示,判決中提及的非法轉播問題,應是指那些未有授權而去解密訊號,一般如澳廣視、香港無線等免費、公開的電視和衞星訊號實不在此限,「任何人不能將這(收看免費頻道)權利扼殺」。
 
楊家基重申,公天非廣播機構,只是「傳送」非「轉播」相關訊號,所收取的只是工程服務費,並非在經營「收費電視」,批評「有人混淆概念、指鹿為馬,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促請電信局釐清判詞和專營合約,「乜嘢非法先」。
 
楊強調,判決書無指明公天日後不能再傳送訊號,他們也見不到現時公天運作有違法侵權問題,加上基本法第三十二條保障通訊自由,故九十日後當然會照常經營,市民不會無電視可看。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則認為,今次判決可令政府承認錯誤,有線就可展開之前未成功的索償行動,轉向政府追討,而按其將現行專營合約可理解為「包括公天在內任何方式收電視都關它事」,若計算十五年合約損失,數目將非常之大,以億元計。
 
鄭仲輝批評,有線相關法律行為已「離咗題」,非為做好服務或維護市民看電視權益,而是想「去淘一些利益,而且這些利益係利用法律不健全的漏洞」,故希望政府除維護市民看電視權益外,更加要守好公帑,「不是好似一塊肥豬肉,那個又割一部份、那個又割一部份,我們經已割到體無完膚了!」
 
在現時有線專營合約只餘九個月的情況下,鄭關注到,有線會借此機會去索償,抑或討價還價,利用事件與政府磋商續約,從中獲取更大的經營優勢。他建議,有線行業已不適合專營,實無須再續專約,可改給普通牌照。

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

中院勒令公天九十天內停非法轉播 (08/06/2013)

【香港中通社澳門6月7日電】(記者肖龍)澳門中級法院七日宣佈,裁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門有線)部分上訴得直,限電信管理局在九十天內,切實履行與有線電視簽定特許合同的義務,確保有線電視的專營權不受侵犯,並且命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活動。

澳門有線較早前入稟初級法院,控告公天公司於2006至2009年期間轉播“英超”節目,導致有線損失。初級法院判決認為,沒有理據開庭審理有線電視提起的訴訟,並建議有線向政府提起索償訴訟,控告政府沒有制止公天的侵權行為。澳門有線隨後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中級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公天公司轉播電視信號的競爭行為屬明顯違法,不但違反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同樣違反了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及廣播業務法律制度的規定。

判詞質疑電信管理局立場

中級法院在判詞中,同時質疑電信管理局局長的立場,包括為公天公司的活動辯護,聲稱公天公司合法。中級法院強調,問題的根本是公天公司未經授權轉播電視信號,藉維修天線為理由收費。

電信管理局表示,會儘快研究有關判詞,並尊重法院的判決,短期內將採取可行措施,執行有關判決。同時局方會加緊檢討電視傳送服務的發展,配合電信市場全面開放和新的網路和技術的引入,制定長遠策略,讓市民能享用各種多元化和高質素的電信和電視服務。

公天指中院沒具體指出違法處

而六家公天公司強調,尊重法院的職能和維護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但中級法院的判決沒有具體指出公天公司有何違法之處,促請電信管理局澄清。他們重申,公共天線的接收是採用獨立天線或天線系統,只是由於地理因素,有些接收黑點要安裝大型天線或電纜,但不可視為電視播放或電視轉播。

有線電視歡迎判決

【又訊】澳門有線電視對中級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指還了有線公道。有線又指出,困擾市民所請的公天問謂題,與有線電視合約無關,而是公天未經授權轉播電視信號違法,再加電信管理局未做好,才會產生混亂局面。有線有信心政府會切實履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