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馬若龍:點解要揀西灣湖? (15/12/2012)


【本報訊】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眾諮詢正進行,身兼環境、文化等多個官方委員會成員的馬若龍認為,那裡目前很好,政府若要創設旅遊項目,還有許多可優先選擇之地,「點解要在西灣湖呢?」

昨出席活動的馬若龍(見圖)表示,要發展綜合旅遊項目,不論是澳門半島還是氹仔、路環,真的還有許多地方可以去做,故此暫時也用不著選址到現在好好的西灣湖上來,因萬一弄不好,就會連原有的環境等都破壞掉,「點解要在西灣湖呢?」

馬若龍強調,這不是項目本身好不好的問題,而是選一處地方發展也要分清優次和先後緩急,「一個地方係好的,市民係接受的,後生仔在那拍下拖,老人家在那散下步,它係好的,點解要搞它呢?」

馬若龍指出,目前有其他地方是需要旅遊項目去帶來改善,「有一些地方係病的,要我們去醫的,點解唔醫這些地方?」,而西灣湖那裡並沒有「病」,還不如集中精力,「醫」好那些有「病」地方,才是最重要和當務之急的事。

不要什麼也為旅遊

對於該項目所優先考慮的是旅客而非本澳居民,馬若龍覺得,針對旅客是好事,但更好的事是要針對住在這裡的人,故計劃應該以本地居民為依歸,「唔係做乜嘢都係(為)旅遊」。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仇國平要求警方依法書面回覆濫權投訴 (12/12/2012)

【本報訊】團體「澳門良心」成員、澳大副教授仇國平日前在公益金百萬行抗議時,被警員抬走及帶返警署。「澳門良心」感到非常憤怒,要求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依法在十天內,就警方涉嫌濫權,非法扣留作出書面回應,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另外,網上已有網民評論警方行徑尤如「東廠」。

本週日,團體「澳門良心」成員、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在公益金百萬行主禮嘉賓台前,高舉標語反對公益金勾結傳統社團,卻被多名警員抬走,更被帶返警署約一小時。對於警方涉嫌濫權,非法扣留,「澳門良心」感到非常憤怒,昨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遞信 (見圖),要求張國華按照《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在十天內以書面回覆他們的投訴、質疑和提問,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當日,警方多次表示,仇國平進入「保安區」,所以把他抬走。「澳門良心」認為,若治安警設立所謂的「保安區」時,周圍沒有明顯標示,或沒有事先告知公眾,等同設立陷阱,此隱形保安區也可隨長官意志放大縮小存在消失,讓市民自投羅網。「澳門良心」詢問:當局設立「不能說的保安區」的法律根據為何?

已出示身分證仍被帶署查身分

「澳門良心」指出,仇國平已主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證明身分。但是,便衣警員仍以核實身分為藉口,亦未能提出仇國平牴觸何等法律,強橫地將之帶返警署扣留一小時。「澳門良心」查問:警方跟據什麼法律,對已表明身分的仇國平作出侵犯人身自由的舉動?

周庭希質疑警員法律認識

當日,仇國平被帶走前,在旁的「澳門良心」成員周庭希向沒有出示證件的警員詢問是否懷疑仇國平觸犯刑法?以及依據甚麼法律?有關警員即時大聲喝斥周庭希「脅迫」其人身,並指其旁邊的警員可作證人。「澳門良心」批評,警員的回應是荒謬,其理解法律水平之低和認識人權之弱,實在令人擔憂。

以往,外界批評警員對法律理解的水平強差人意時,保安司司長曾以「加強培訓」、「經驗不足」等回應。「澳門良心」稱:「一個又一個的個案,尤其是這次,讓大家相信警員理解法律有偏差,並非單純歸咎於個別前線警員?還是警隊由上至下不重視嚴謹理解及執行法律的結構性問題?」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初院六聲明指沒接十墓地預審申請 (11/12/2012)


【特訊】就日前有報導指關於十幅墓地案件的刑事預審程序因法庭審理案件數量較多以及排期需時,有關(預審)程序將被安排至明年才開展一事,本院經過向刑事起訴法庭作進一步了解後,認為有關報導內容與現實情況不盡相符,鑑於所涉及的案件備受公眾關注,有必要向廣大巿民作以下說明:

1. 根據由刑事起訴法庭提供的資料顯示,直至2012年12月9日止,仍未收到任何涉及該案件關於要求展開預審的申請;

2. 按照法律規定,檢察院在作出控訴後,如對控訴書內容不予認同,案中的利害關係人(嫌犯或輔助人)可依法向刑事起訴法庭提出預審申請,目的是讓預審法官對控訴書作出司法核實,再考慮決定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批示;

3. 如預審法官決定不予起訴,案件將予以歸檔;相反,如作出起訴批示,則案件會被送到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排期審理;

4. 值得一提的是,預審程序並非強制,因此如利害關係人沒有提出預審申請,檢察院在作出控訴書後便會直接將案件送到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排期審理;

5. 有必要指出,刑事起訴法庭在收到利害關係人要求展開預審的申請後,便會即時由預審法官宣告展開預審程序及作出跟進,因此預審的展開並不存在排期的問題,然而,如上所言,刑事起訴法庭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涉及該案件的預審申請;

6. 最後,需要補充,案件一旦送到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便會隨即由法官安排審判日期,根據截至2012年11月1日的資料顯示,刑事審判的排期暫時不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如案件能夠盡早提出控訴及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的話,本院必定盡最大的努力作出配合,回應社會的訴求。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明起第二輪公眾諮詢 (11/12/2012)


【特訊】基於社會對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之關注,特區政府將由本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就項目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第二輪公眾諮詢,市民可以透過公眾說明會、諮詢文本、專題網頁、街頭展覽等不同渠道,了解項目內容並發表意見。

特區政府於二零一一年度施政方針中提出將發展西灣湖項目,並建議以西灣湖廣場下層為試點,通過優化相關設施,並以公開競投方式,發展以本澳特色飲食為主題,包括手信和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有關項目曾於去年底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開諮詢,聽取市民意見,及後並公佈項目因應意見所作之調整。

因應近期公眾對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極為關注並表達意見,特區政府本著科學施政精神,將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聽取社會對項目之意見。

諮詢期間將會舉行四場公眾說明會,介紹項目內容及聽取意見。第一場公眾說明會於十二月十六日(星期日)下午三時,在澳門文化中心舉行,歡迎廣大市民出席。現場設有接待處,於當日下午二時開始,為有意發表意見之人士進行登記,如因現場登記人士眾多而未能於當天發言者,可安排於其他場次發言,或可透過電話、電郵、傳真及書面等其他渠道發表意見。此外,跨部門工作小組亦將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電話問卷調查。

為方便公眾了解“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內容,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民署轄下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服務站,均備有諮詢文本及小冊子(中葡文版本)可供索閱;相關資料亦可於專題網頁www.saivan-consultation.gov.mo查閱;同時,諮詢期內亦會於西灣湖廣場、友誼廣場、塔石廣場、墨山巷步行區、筷子基綠楊休憩區、祐漢公園、氹仔花城公園側及嘉模墟等多個地點設置展板,以圖文並茂方式作介紹,讓公眾了解項目內容。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主要內容包括︰休閒餐飲區、特色餐飲區、文創禮品街、美食廣場、露天劇場,為市民及旅客提供集飲食、購物等元素之休閒空間,成為展現本地民生及文化生活的場所。為了將可能的環境影響納入項目規劃和設計方案考慮之列,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委託了環評公司為項目作初步環評工作,就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和光污染等方面的潛在影響進行了評估,並提出了相關的緩解措施。環評結果表明,在有效實施提出的緩解措施後,可以滿足澳門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香港環境影響評估準則之要求。

跨部門工作小組期望市民積極參與第二輪公眾諮詢,共同為項目發展提供方向。公眾可透過電話2833 7676、傳真8795 2781、電郵info@saivan-consultation.gov.mo及網頁www.saivan-consultation.gov.mo等途徑發表意見,亦可將書面意見郵寄或遞交至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北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服務站、下環服務站、台山服務站等地點。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仇國平踩場被警抬走 (10/12/2012)

【本報訊】昨日,澳大副教授仇國平以「澳門良心」成員的身份,向澳門日報讀者基金會抗議,他被警員以闖進限制保安區為理由抬離現場,更被帶返警署調查,另一成員周庭希詢問法理依據時,在場的警員警告,若再追問便以脅迫罪採取拘捕行動。仇國平和周庭希認為,警方濫用權力限制表達和人身自由。

近十名「澳門良心」成員昨早到公益金百萬行抗議和派發傳單,其中一名成員、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在起步禮前十分鐘,高舉寫上「反對公益金  勾結傳統社團」十一個大字的紙張,在嘉賓集合區對開的位置 (那裡已有約數十名傳媒、市民聚集) 默默徘徊。約兩分鐘後,三名便衣警員要求他離開,仇國平拒絕及高喊口號,警員採取行動,把他抬離現場。

記者查詢抬走仇國平的原因,執勤的便衣警員否認接到報警或投訴,並說:「因為他 (仇國平) 闖入限制保安區」。這是特首的限制保安區?那名警員答:「對。無錯。」當警員意圖將仇國平帶返警署調查,仇質問犯了甚麼法,警員稱:「在任何公共場合,如果有人有甚麼滋事的動作,我們有權請你到警局。……. 因為,你衝進警方或大會所設的限制區域。」

追問究竟 竟可被控脅迫?

「澳門良心」成員周庭希表示,當時,向在場的高級警員詢問,究竟依照甚麼法律把仇國平帶署。然而,該警員的態度突差劣,甚至說:「再追問,就控告你 (周庭希) 脅迫,旁邊的同事 (警員) 可作證。」周庭希認為,警方是濫權,「澳門良心」定會跟進。最終,仇國平被帶到警局約一小時,期間,需要填寫一份確認身份的表格,警方暫未表明會否起訴。

懷疑警方打壓請願示威

其後,仇國平表示,限制保安區不應隨便設立,若真有需要,應該限制市民入內,也要作出公告,否則,可合理懷疑警方透過這方式打壓請願示威等,侵犯表達自由。若因這情況而扣查市民,更是侵犯人身自由。仇稱:「會否有關方面要滅聲,不想有抗議活動,於是濫用警力、保安區。」另一「澳門良心」成員高舉「要求公益金  公開詳細賬目」的紙張,同樣被便衣警員干涉,但沒有被驅趕。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澳門良心促公益金會交代善款安排 (05/12/2012)

【本報訊】團體「澳門良心」促請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公布,去年餘下的五百萬元善款如何安排?累積盈餘及投資利息金額有多少?如何投資以抗貶值?該團體又質疑,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向工聯、街總等執政聯盟的會員發放慰問金,是否使用公益款項協助該等社團籠絡會員,變相成為社團的立法會選舉工程機器,加重選舉不公平現象?

團體「澳門良心」昨日到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遞信。該團體指出,據報章報道,基金會去年籌得善款逾一千三百萬澳門元,截至今年十月,就五個範圍 (緊急救援及重見光明計劃、公益援助等) 撥出善款八百多萬元。「澳門良心」促請基金會公布,尚餘之五百萬元善款如何安排?歷年累積盈餘及投資利息金額有多少?如何投資以抗貶值?

「澳門良心」舉例,基金會透過工聯、街總、婦聯、市販互助會、漁民互助會等協助,向屬下貧困會員家庭發放春節慰問金。「澳門良心」提出:並非上述社團會員的有需要人士,不能受惠春節慰問金,「為何只有上述團體的會員才有資格領取?」

澳門大學政治學助理教授、「澳門良心」成員仇國平表示,工聯、街總、婦聯是特區政府的執政聯盟之一,出任人大政協、行政立法諮詢委員會的會員不計其數,屢為政府保駕護航。上述社團每年已獲澳門基金會等資助巨額款項,又自行組織籌款活動,有足夠能力幫助貧困會員。

撥款傾斜大社團有不妥

「基金會運用撥款向執政聯盟中的社團傾斜,大有利益輸送之疑,請問基金向前述團體專門撥款之理據為何?基金會是否使用公益款項去協助一些社團籠絡會員,變相成為這些社團的立法會選舉工程機器,加重選舉不公平現象?」仇國平指出,今年,單是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批示撥款二十萬元支持公益基金會,他擔心來自公帑的善款會被浪費。

翻查政府《公報》,去年,至少有十三個政府部門 (民政總署、檢察長辦公室、審計署、廉政公署等) 合共撥款逾十三萬元給該基金會。仇國平希望基金會就上述連串問題盡快交代,若沒有合理的回覆,「澳門良心」不排在星期日舉行的公益金百萬行中有進一步的行動。

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

資助?收買? (03/12/2012)

「政府用錢購買(社團、傳媒)支持,不是改善施政來爭取市民支持。」澳門大學政治學助理教授仇國平指出,在準則和監管不足的情況下,政府批出大筆公帑資助,實是透過利益輸送達到兩個功能:收買反對團體,堅實故有盟友。

 資助利大社團選舉動員造成不公

尤其是後者,獲資助金額是幾何級飆升,他們美其名使用資助服務市民,實質是向自己的成員提供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利益,好能在必要時(尤其是選舉)進行政治動員。仇國平稱:「在政治上,這是不利選舉的公平競爭。現時是不公平的,大社團向政府拿錢,進行組織動員的工作,從而在選舉中擁有優勢。」

政府大筆資助社團,也不利培育政治人才。「甚麼是政治人才呢?第一就是有能力競爭政治本錢,第二就是有能力制訂好的政策。現時,政治本錢來自哪裡?來自政府。」仇國平認為,社團領導層實在缺乏籌款的能力。

向政府要錢習慣要改

他提醒,無論基於甚麼原因(如:為了建立良好形象),社會上有很多人士和企業是樂於捐款的,這被稱為「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然而,大部份社團是不向社會人士或企業籌款的,原因很簡單:「問政府拿錢較容易」,這導致「社會資本」閒置或浪費。

現時,很多大學生不懂,更不用籌集活動經費,向政府、學校申請資助便可。仇國平建議,參考外地的做法,公帑資助可以是有條件批出的,例如:大學籌得一元,政府才資助一元。

政府資助應有準則

政府批出資助真的沒有準則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社會發展進步、市民福祉、培養人才等等,又是不是資助的準則呢?仇國平認為,政府首要是定出資助範圍,社會服務、基礎教育、醫療等是涉及公民權的重要項目,政府責無旁貸,理應批出資助。

然而,文娛、慶祝等活動也獲政府資助,則是值得商榷、檢討。仇國平問:「為何政府要付這筆錢?」他表示,批出資助的準則應該是可量度的,也要得到公眾的認同。

以澳門基金會為例,由於批出的資助項目眾多,根本無法派員到每項活動現場視察。「如果是監管不及,就不要批出資助。始終,那些錢是納稅人的。始終,政府的認受性在於其表現,其一是政府的開支是否用得其所。」仇國平認為,若獲資助的活動是「飲飲食食」、「旅行交流」等,實在影響政府的認受性和威信。

    受資助社團須引入政府採購規定防腐敗

資助準則和監管不足的結果便是衍生腐敗。仇國平建議,應該強制受公帑資助的社團必須引入政府現行的採購規定,如:報價、招標等,當局也要主動、著力調查社團的違法行為,如:使用政府的資助租用名下的物業等。

雖然,澳門基金會推出受資助單位提交詳盡結算報告、專業的核數報告等改善措施,仇國平卻不感樂觀。他建議,審計署也應抽查受公帑資助單位,發揮阻嚇作用。外地有沒有審計私人團體的例子呢?仇國平表示,外地政府絕少如澳門政府資助這麼多項目,既然是與別不同,理應用不同的手法,擴大審計署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