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吳國昌求索採訪區規範指引 (04/05/2011)

【特訊】就警方五一涉嫌干預採訪自由,立法議員吳國昌索取規範指引

其索取資料如下:

「今年五月一日前,特區政府治安警察局聲稱,為顧及傳媒採訪安全,要設立傳媒採訪區,被新聞工作者質疑會否藉此限制採訪自由,甚至選擇性封鎖採訪,而獨立媒體及公民記者更可能因而被刻意排斥。警方於五月一日在政府總部築起人鏈包圍新聞工作者,卻做成涉嫌無理限制新聞工作者現場採訪行動,甚至有新聞工作者遭執行設立傳媒採訪區任務的警務人員動手動腳攔截 (有可能導致新聞工作者受傷)的怪現象。不過,據警方事後聲明,五月一日當天實際上沒有設立傳媒採訪區。」

為此,本人向特區政府索取下列資料:

一、 請提供治安警察局聲稱為顧及傳媒採訪安全而設立傳媒採訪區的具體規範和指引。

二、 就五月一日警方築起人鏈包圍新聞工作者,做成涉嫌無理限制新聞工作者現場採訪行動,甚至有新聞工作者遭執行設立傳媒採訪區任務的警務人員動手動腳攔截新聞工作者的怪現象。倘若這不是設立傳媒採訪區的行動,則請提供此種臨時包圍新聞工作者行動的相關規範和指引。」

警權無限大‧解畫夠滑稽 (04/05/2011)

五‧一示威,阿「蛇」亂嚟,封不了示威者口,反而動粗,把傳媒限制,惹來眾口指責,事後「解畫」,更加滑稽,開肘、义喉,解作「保護」,恐嚇拉人,「原意」、「尊重」。若「解畫」作真,蓮花阿「蛇」。必將「榮」登,狂妄之帝。

這單大鑊嘢,本來很簡單,五‧一循循例,遊行訴心底,若開明政府,必然多合作,讓民舒屈氣,傾聽好施為。傳媒之職責,當為民喉舌,盡反映民意,溝通官與民。

可惜蓮花差,好嘢唔去學,學阿茂造餅,遊行至尾聲,本來多平靜,阿「蛇」發「神經」,耍出歪行徑,動粗兼恐嚇,阻記報真情。事後「大口差」,竟大放厥詞,對老記動粗,本意為「尊重」,若此語屬實。應否可代入,蟻民對「安哥」,有啲亦尊重,若以「蛇」之意,可否齊「批肘」,繼而又义頸?

阿「蛇」又搞笑,設立採訪區,困「死」眾老記,原意為「方便」。老記去攞料,報導真事實,此乃為天職,如阿「蛇」捉賊仔,隨機而動之,豈可設區管,限老記行動。阻老記影相,恐嚇要拉人,荒天下之謬。

這次事件中,個別之阿「蛇」,行為之低劣,態度之囂張,跡近似流氓,事後之「解話」,短時三易稿,顯方寸大亂。令人深思者,前線警露言,執行之命令,乃下自「上頭」,顯示「病」之源,作俑者在「腦」,若不換「腦袋」,荒誕怪事,必接續來!

‧阿茂‧

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梁慶庭﹕政府應與傳媒多溝通 (03/05/2011)

【本報訊】對於「五一」遊行期間警方曾阻撓傳媒採訪,街坊總會會長梁慶庭認為,事件反映政府有需要與傳媒多些溝通。他指出,政府有責任保護記者的安全,但不應妨礙傳媒的採訪。

「五一」遊行期間,警方曾築起人牆阻撓傳媒採訪。對此,街總會長梁慶庭 (見圖) 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認為,事件反映政府有需要與媒體,尤其是記者溝通。他指出,如果出現混亂的場面而影響記者採訪的安全時,政府有責任保護記者,但這種保護是保護記者的安全,而不是妨礙傳媒的採訪,二者應該取得平衡。因此,政府應該多些與傳媒溝通,尋求更適當的辦法。

對於「五一」遊行有二千多人參加,梁慶庭表示,整個遊行是和平、理性地進行,對社會是件好事。遊行的訴求包括教育、民生、通脹、勞工等等,顯示經濟多元發展和訴求多元化,反映了本澳社會的利益多元化。他認為,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去表達訴求,有助于讓特區政府和社會更加關注出現的問題,促進對問題解決的重視及形成社會的共識。

他說,在美元持續弱勢的大環境下,澳門的物價通脹壓力較大。政府需要做的,首先應該壓抑引起通脹最大壓力的、對市民影響最大的樓價和租金,儘快在法律上對「樓花」買賣和樓宇買賣整個制度作出處理。

動手動腳阻採訪 執法者違法 (03/05/2011)

前日「五‧一」,慣例示威,整個過程,民眾守規,豈近結束,警方越位,阻欄傳媒,合法採訪,更用武力,對付記者,造成混亂,執法者,反違規。

「五‧一」示威,前期表現,令人欣慰,示威民眾,表現平和,合理訴求,就業、民生、職程、通脹、地權、官員廉潔,大多內容,皆屬正常,亦是當局,長期漠視之問題。

遊行隊伍中,教師隊伍,全程默言,無聲抗議,理性表達,比之往年,表現冷靜,充分顯示,澳門民眾,訴求變化,有所進步,本來可喜。

豈料,遊行接近尾聲,示威工人,情緒略激,指駡當局,施政不是,大批警員,汹湧而上,強行帶走,此一事件,當屬新聞焦點,大批記者,當然上前採訪,豈料警員,拉起人縺,阻攔記者,合法採訪,更加喝令,不得影相,橫施暴力,開肘出拳、腳踢、义頸,箍身,更加恐嚇,採訪拉人。

記者受粗暴對待,當然強烈讉責,部分警員,良心發現,暫時停手,更低頭不語,似有所思,聲稱「受命而為」!

可笑的是,警方發言人,竟然狡辯,暴力對傳媒,皆因出於「尊重」與「保護」之「原意」。

真是一語洩「天機」,警方示威前,已透露出,將會設立,「採訪區」「美」意,現實效果是,「採訪區」之設,仍阻攔採訪,起妨礙新聞自由之「功」。尤有甚者,記者採訪間,竟有「便衣人」,腰間「隆」然者,緊貼身監察,全程皆錄影,場面之恐佈,有如納粹之「蓋世太保」。「保護」之「原意」,內涵在此!

特區政府,號稱陽光,光天化日下,最高官衙前,竟然上演,白色恐佈,這一思維,可能便是,某些官員,長期思維。

本來屬和平訴求,訴求者的操守與方式,更已有進步;卻近尾聲,竟由執法者,將和平場面演變成暴力沖突,守法者卻受暴力對待,令人毛骨聳然者,這個結果,卻是某些執法者之「原意」,令人感到,某些「高人」,究竟是「執法者」還是「犯法者」!?
吳欲觀

阻撓採訪 違基本法 (03/05/2011)


【本報訊】警方在五一遊行前公布在必要時設置採訪區,又在遊行當日粗暴阻撓記者正常採訪。傳媒學者譚志強批評警方早有既定態度,不容許記者太自由採訪,其拙劣的手法凸顯當局無知,並有違《基本法》二十七條。他也注意到,本澳言論自由出現收窄的趨勢。另外,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昨日發表「強烈譴責警權霸道‧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聲明。(見另稿)

日前的五一遊行快要結束,記者進行正常採訪,拍攝警方採取行動時 (帶走涉嫌違令人士、駛走被指阻街的車輛),卻被警員粗暴阻撓。有警員強拉記者手臂並喝令「不准拍照」;有警員警告記者「再不離開,便拘捕你」,也有多名記者分別被警員「批肘」、「熊抱」、「箍頸」、「扯甩眼鏡」、「用膝頭撞擊」等。

譚志強指警手法拙劣

對於警方早五一遊行前公布,若出現警民對峙時,考慮設置傳媒採訪區。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助理教授譚志強認為,警方在遊行前「已有既定態度,不讓記者太自由採訪,又不讓記者接近採訪對象。」他形容那是無知、拙劣的手法,並質疑警方有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判斷在甚麼時間、地點設置採訪區。

設採訪區早有預謀

五月一日,當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時,其中一名發起人不服從警員指令,最終被強行帶走,期間,眾多警員手拖手形成人鏈分隔在場人士,記者則被粗暴阻撓上前採訪。譚志強指出,警方要保護被拘捕人士,也要讓記者跟著拍攝過程,「而不是圍了一個圈後,對企圖拍攝的記者拳打、腳踢、甚至箍頸」。

「澳門《基本法》二十七條,就是言論與新聞自由的部份。大家要知道,言論與新聞自由裡最重要的是採訪自由、接近新聞對象的自由。」譚志強指出,阻撓記者採訪是非法的,並且違反《基本法》。按他的觀察,警方的行動有收窄言論空間的趨勢。

多名記者投訴訪問遊行人士時,竟有便衣警員也近距離拍攝。「很明顯澳門警察這方面的行為是違反《基本法》二十七條,是干預採訪自由和市民的言論自由。」曾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的譚志強批評警方的舉動「誇張」,對受訪者造成影響;因為,受訪者不知道警員拍下過程有何用途,擔心被控煽動群眾等。

警方心態不正常

「第一個原因當然是知識不足,沒有參考外地較先進的現場搜證經驗。卻讓 (前線) 警員當場發揮,這當然是錯誤的。」譚志強表示,在文明的地區,負責搜證的警員與記者、受訪者保持一段距離,甚至僅在天橋等高位拍攝。他又指出,另一個原因是警方「心態不正常」,他們認為記者的報道負面。

始而怒 繼而驚 (03/05/2011)


政府於五、一遊行前夕宣布設立「傳媒採訪區」,「採訪區」雖沒有用上,驚現的是「人肉圍牆」,事實證明警方確有妨礙傳媒採訪的意圖,且「圖窮匕現」,事先張揚的遊行「採訪區」創舉,其實就是為了警方需要時「封鎖消息」而設。

警方事後的解畫掩蓋不了妨礙新聞自由的事實,除非承認「愚蠢」,怎能令人相信這是「照顧傳媒採訪安全」的做法?值得關注的是,警方人員以粗暴手段拖拉記者的不當行為應受譴責,警方對此應有個說法,道歉大可不必,但保障記者今後的採訪自由及接近真相的自由,這個最卑微的要求則必須要做到!

要知道民主自由社會新聞自由絕不容干預,也唯有在記者享有充分的採訪自由,人民才能有足夠了解社會的資訊,判別是非。

筆者對五、一遊行警方阻撓記者採訪事件,始而怒,繼而驚。驚者是歷次遊行,警方都只「依法破壞」,針對的是遊行群眾及組織者,今次竟連記者採訪也封殺,一再說明警方全不把尊重市民的示威遊行權利放在高位,也不把確保遊行能順利舉行作為警方的重責,視示威遊行係警民的角力,才生了寸步不讓,動輒打壓的念頭。在日漸走向公民社會的今天澳門,警方若不改變思維,遲早必出亂子。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傳協責警權霸道侵犯採訪權 (03/05/2011)

對於今年五一遊行期間,警方具針對性、無理及粗暴干預傳媒採訪,引發警員和傳媒之間發生肢體衝突,甚至令多名記者受傷,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治安警的暴力行為。

特別是警方在遊行現場無限擴大警權,肆意驅趕記者,築起人牆、故意阻撓傳媒採訪警方拘捕遊行人士,出言威嚇記者:「再不走開就拉你!」,甚至出手、出拳、從後強行拉開記者,已明顯超出警方執行職務的合理性,也違背警方口口聲聲「尊重」和「保護」傳媒安全的「原意」。五一當日在政府總部對開引發的混亂,負責指揮的警方高層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此外,遊行現場有大量便衣探員進行拍攝,不光記錄遊行的秩序和衝突情景,甚至連記者個別訪問遊行人士、其他人接觸記者也被「超近距離」拍攝,採訪過程被全程「監控」,對受訪的市民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嚴重干預記者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

對於治安警建議在遊行期間設立臨時採訪區,本會強烈反對,並質疑「臨時採訪區」的用意和可操作性。眾所周知,遊行示威活動是流動式行進,傳媒無理由留在一個固定的採訪點中,這並不符合記者儘量爭取在新聞第一現場的工作需要。另方面,警方表示進入採訪區的記者須配戴他們派發的採訪證,但在新聞局已取消記者證制度的前提下,警方在混亂的衝突現場又如何分辨和確認記者的身份?再者,到場的不光是本地傳媒,還有為數不少的外地傳媒,警方又如何作出「審查」?從五一遊行當日的實際經驗中, 治安警當局也表明「時間太倉促,沒有條件設採訪區」,證明臨時採訪區的設立是毫無意義和不具操作性。

以往在沒有設立採訪區、警方沒有特意「照顧」記者安全的情況下, 在場記者反而能更安全和順利地完成採訪工作,也未有出現類似混亂的情況。本會強調,警方高層必須為是次事件針對性阻撓採訪、暴力對待記者承擔責任,並要求當局撤銷設立臨時採訪區的構想,檢討這次處理方式, 落實保障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