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河蟹當道 真相沉埋 青年醒覺要發聲 (30/04/2011)

【本報訊】特區成立以來,第一次有青年獨立組織遊行集會,主題是「增經屋保就業」、「關注青年問題」、「抗衡河蟹文化」。昨晚,十多位青年人出席「澳門五一遊行青年團」的籌備會議,他們認為青年人有權透過新聞媒體知道社會的真相,批評立法議員和民間社團都不能反映民意和青年聲音。

今次遊行的主題之一是「抗衡河蟹文化」,三位發起人之一、九十後的 Esther 認為,新聞媒體應報道事實,不應隱瞞和掩飾,青年人有權知道社會的真相。出席昨晚的籌備會議、八十後青年 Marco 批評一份暢銷報章沒有資格成為「報紙」:廣告全佔據重要版位,市民關注的新聞卻又隱瞞和淡化。

令 Marco 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報道內地維權人士劉曉波的判決時,報章竟然只著重「量刑適當」。除了傳媒的「河蟹」表現外,他批評立法會「基本是廢的」,除非在政制方面有所改變,否則民意不能進入議會,任何真正為民的方案一定被委任和間選議員否決。所以,他認為議會外一定要有一股聲音和力量。

Marco 認為澳門人知道社會有甚麼不公義的問題,只是怕秋後算帳,噤若寒蟬。出席籌備會議的 Philips 回應,一定要有些人不懼怕所謂的「後果」。一兩個人發聲可能被壓制,但一大班人發聲是難被壓抑的,他認為大部份「民間社團」只是為「搵錢」、「拜阿爺」,根本不能反映青年的想法。

談及社會的真相,時常跟進內地貪腐新聞的 James 認為,澳門不是一個和諧的社會,根本存在很多問題,如:黑工、青年問題等。然而,很多青年人不察覺,對社會認識不足。所以,他希望多些青年站出來,令其他青年意識要對社會負責:「如果不站出來發聲,很多人都不知道真相。」

遊行發起人日前以書面方式知會民政總署,遊行將於黑沙灣永寧廣場集合,卻遭到該署拒絕。Esther 認為當局應該讓遊行人士使用公眾場地集會,而不是以拒絕態度來應對。另一發起人KK直指民署的處理手法是「河蟹文化」的表現之一。

另一遊行發起人、九十後的阿傑表示,成年人常常忽略青年人的聲音,所以,他希望不需透過其他「中介人」,在今次遊行中發出自己的聲音。對坊間批評遊行「冇用」,Esther 回應,「不遊行更是消極,遊行是一個平台,是一個發聲的機會」。出席籌備會議的八十後 Philips 覺得,遊行將可凝聚青年人的力量。

「澳門五一遊行青年團」發起的遊行將在明天 (五月一日) 下午一時於永寧廣場集合,終點是政府總部。發起人表示,在政府總部遞信後便會解散,不會與其他遊行隊伍滙合。就算當日天氣不穩,仍會堅持出發,風雨不改。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衡河蟹 後生無畏 (29/04/2011)

五‧一遊行已成了澳門特區的「風土病」,每年必準時發作,無論當年政府派糖幾多,分化幾多,蓋因病根一日未除,藥不對症,它都會依時依候發熨,正如人體發燒一樣,是向我們健康發出一個危險信號,警示我們的身體出現問題。

除非我們能查找不足,對症下藥,否則燒不自退。

今年的五一遊行多了一支生力軍,就是年青人打正旗號高調自組遊行隊伍,雖然他們還有「增經屋促就業」等民生訴求,但「關注青年困境」及「抗衡河蟹(和諧)文化」才是他們遊行的主旋律,旗幟鮮明向「河蟹」宣戰,更是此間的「民主大老」也未試過的創舉!

澳門是一個利益集團管治的社會,利益集團係需要一個對它而言是穩定和諧的局面,才可方便各種施為,特區不缺錢,所以社會各種組織團體都被收歸在「孔方兄」旗下,還有眼花撩亂的建制席位,好施政治酬庸,政治分贓,收買人心,就連媒體也隨著起舞,放下監察話筒,改奏讚歌,所以在管治者一統江山下,社會言論歸一,市民大眾發聲平台不多,社會雖不致「萬馬齊喑」,但也十分沉鬱,偶有不同聲音,卻被視為異類,不作當然。

都是馬丁‧路德金說得好:「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不是爭議的消失,而是公義的彰顯」。可是不少人仍樂於沉埋澳門社會表面和諧的假象,全不理會這種假和諧外衣所掩蓋下的血污與膿腫,臭不可聞。

今日喜見有青年人站出來抗衡「河蟹」文化,不讓香港八十後專美,有別於上一代的澳門人,誠後生無畏,也讓人知道澳門還有關心社會,不只為房子車子形役的年青人。這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我們應好加珍惜,多所保護,不要打壓摧殘。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0年4月1日 星期四

嚴謹完善出版法和廣播法 (01/04/2010)

【特訊】對於施政報告提出特區政府今年內啟動修訂《出版法》和《廣播法》,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昨日指出,特區政府必會嚴謹和科學地展開相關工作,結合業界、學術界和社會的廣泛意見,完善相關法律,進一步確保本地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陳致平昨早接受訪問時表示,修改兩法主要是因應現行出版法和廣播法至今已有約二十年歷史,期間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新媒體不斷湧現,有需要透過修法,以回應及滿足實際情況及相關需求。

他指出,澳門傳媒環境開放,本地傳媒面對境外傳媒的強大競爭,但基於只有本地傳媒方能滿足市民對本地資訊的需求,因此考慮透過法律去支持和協助本地傳媒健康發展,也是修法的一個方向。

此外,他表示,現行《出版法》和《廣播法》規定的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至今都沒有設立,雖然未有因此而發生過重大問題,但必須設法解決;透過是次修法工作,期望業界和社會就有關議題積極討論和建言,決定是否需要設立相關委員會及如何運作,特區政府本身並無任何取向。

關於如何開展修法工作,陳致平表示,政府相當重視相關工作,認為必須以嚴謹和科學的態度去逐步開展相關工作;政府暫不會設定修法的時間表,最重要是有充分時間去結合業界、學術界和社會的廣泛意見,完善相關法律。

他表示,現時考慮先委託獨立學術機構進行研究,從學術層面分析澳門媒體及新媒體發展的狀況,之後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向業界及社會各界展開諮詢,廣泛收集及分析意見後,便會著手草擬工作,然後再就法案內容進行下一輪諮詢。